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隆重庆祝2004年教师节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0-04-2004-0307-1 | 生成日期: | 2004-05-20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师〔2004〕2号 | 信息类别: | 教育综合管理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于2004年5月20日发布的通知,确定第20个教师节的主题是“光荣的人民教师”。主题活动包括庆祝与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召开全国教师教育工作会议等。要求各地要相应做好教师节庆祝与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开展师德教育等教师节主题活动。 |
教师〔2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04年教师节是我国第20个教师节。隆重庆祝2004年教师节,对于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进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庆祝第20个教师节的有关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4年教师节的主题
2004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光荣的人民教师”。全国教育系统要会同社会各界开展广泛深入的教师节主题活动,隆重庆祝我国第20个教师节。通过教师节主题活动,进一步大力宣传人民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历史功绩,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掀起崇尚师德、弘扬师德的学习宣传教育的热潮;进一步昭示国家尊师重教、科教兴国的意志,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和关心教育、理解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宣传振兴教育、教师为本和教师教育优先发展的方针,建设教师终身学习体系;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教师爱教乐教,教书育人的热情,团结和动员广大教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作出新贡献。
二、2004教师节的主题活动
(一)教师节庆祝活动与表彰奖励优秀教师。教师节期间,人事部、教育部将联合表彰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育部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届时将在北京隆重举行庆祝第20个教师节暨全国优秀教师表彰大会。全国各地也要组织开展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工作。
(二)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师德教育活动。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表彰奖励工作要与师德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围绕教师节主题,结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通过庆祝活动和表彰活动,举办师德论坛,开展师德建设讨论、师德建设经验交流、征文活动等多种方式,在全国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师中开展一次广泛深入的师德教育活动。我部将采取总、分结合的方式举办“中国师德论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举办分论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因地因校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师德教育活动。
(三)召开全国教师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教师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研究部署新时期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加快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推动教师队伍建设。
(四)开展大规模的教师节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和文艺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就,宣传人民教师的功绩和高尚师德。
三、教师节主题活动要求
庆祝我国第20个教师节,是我国教育界和全社会的一项大事,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师德教育的重要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及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策划、精心组织,做好2004年教师节主题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围绕主题,总体部署,统筹安排,使庆祝、表彰与学习教育相结合,多种宣传教育形式相结合,学校与社会相结合,广泛参与、多方互动、层层展开。要本着“隆重、热烈、简朴”的原则,突出时代感、社会性和广泛性,保证教师节主题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热切关心教师的工作、生活、学习与职业发展,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全国教育战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满腔热情地参加庆祝教师节主题活动。要进一步学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确立先进教育理念,展示教师风貌,弘扬师德精神,大兴学习之风,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实际行动庆祝自己的节日。
各地组织教师节主题活动,以及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