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与研讨会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0-99-2016-0025-1 | 生成日期: | 2016-11-17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师厅函〔2016〕27号 | 信息类别: | 教育综合管理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召开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与研讨会。 |
教师厅函〔201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高校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活力,推进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定于2016年12月5日在南京大学召开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与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要求,交流研讨各地各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解读《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落实推进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二、时间地点
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会期1天,4日报到,6日离会。
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
三、参会人员
1.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
2.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分管负责同志。
3.部属各高等学校分管负责同志。
四、其他事项
1. 请参会单位围绕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这一主题,提交本省或本校在师德考核、教学科研评价、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升等晋级考评,以及制度建设、条件保障、氛围营造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特色工作,作为大会交流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请与会人员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大会经验交流材料和会议回执请于11月25日下班前传真至教师工作司,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sglc@moe.edu.cn,zhouheng@nju.edu.cn。
2.会务工作由南京大学具体负责。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参会人员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3.请参会人员12月4日到南京金鹰珠江壹号酒店报到。地址:南京市珠江路1号(地铁1号线珠江路站4号出口),电话:025-83218888。
联系人:
南京大学 周恒,025-89683309、89686985(传真);
教师工作司 张剑、刘璇璇,010-66097105、66097830、 66097842(传真)。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