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批准清华大学数字化制造系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100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15-0029-1 | 生成日期: | 2015-01-09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高厅函〔2015〕3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军队院校教育主管部门推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形式审核、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决定批准清华大学数字化制造系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100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
教高厅函〔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
根据我部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军队院校教育主管部门推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形式审核、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决定批准清华大学数字化制造系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100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信息化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加强虚拟仿真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开放共享,完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共享平台建设,优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体系,提升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队伍教学和管理能力,提高实验教学管理信息化和支持服务信息化水平。
地方和军队教育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所属高校实验教学信息化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激励和支持措施,积极组织所属高校学习借鉴其他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优秀经验,充分开放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特别是优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全面提升实验教学信息化水平。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