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4-07-2014-0027-1 | 生成日期: | 2014-02-14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高厅函〔2014〕3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2013年至2017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根据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情况,公布年度“双千计划”互聘结果,颁发《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入选证书》。 |
教高厅函〔20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教高〔2013〕8号)要求,2013年至2017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根据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情况,公布年度“双千计划”互聘结果,颁发《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入选证书》。
请各省(区、市)汇总整理2013年度“双千计划”入选人员名单,填写《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入选人员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2月28日前寄送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014年至2017年期间,请上述单位分年度报送“双千计划”入选人员名单,报送时间为每年5月31日前。
联系人:朱蓓蓓 联系电话:66096448
电子邮箱:zhubeibei@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邮编:100816。
附件: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入选人员汇总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