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1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12-0004-1 | 生成日期: | 2012-02-14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高〔2012〕2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经研究,现公布2011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 |
教高〔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的评议意见,在征得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对设置医学类、公安类专业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2011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850个本科专业(见附件1),可自2012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在备注中加有标注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401个本科专业(见附件2),不得安排招生;需考察的6个医学类本科专业(见附件3),待考察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32个本科专业(见附件4)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望各部门(学校)充分利用高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加强新增本科专业建设,合理控制招生规模,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2011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doc
2.2011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