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7-06-2008-0500-1 | 生成日期: | 2008-08-18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职成函〔2008〕6号 | 信息类别: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公布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名单。 |
教职成函〔200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08〕3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于2008年6月28日至30日在天津举行。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和各分赛项的规程,各地开展了选拔赛,共有37个省市代表队选派了1762名参赛学生选手,参加了高职学生组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三类4个比赛项目和中职学生组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控技术、电工电子、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美容美发七类20个比赛项目的决赛。参赛选手们本着“重在参与、重在学习、重在交流、重在提高”的原则,相互学习,共同提高,赛出了好成绩、好水平、好风格。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等11家单位共同主办,是我国职业院校迄今规模最大、项目最多、覆盖面最广、规格最高的一次技能竞赛活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出席开幕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出席闭幕式,并向获奖单位和获奖选手代表颁发奖杯和证书。这次大赛充分展示了职业教育改革和制度创新的丰硕成果,展现了职业院校广大师生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和精湛的职业技能,是对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大检阅。
根据选手的竞赛成绩,经各分赛项执委会审定,并经大赛组委会同意,现将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及所在学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地以多种形式宣传报道他们所取得的成绩和感人事迹,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要引导职业院校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和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训练,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实践教学能力,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有技能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