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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7-06-2021-0025-1 生成日期: 2021-09-09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职成厅函〔2021〕20号 信息类别: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举办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民
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实现“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建成教育强国”等奋斗目标,根据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精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办好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庆建党百年华诞 谱终身学习新篇

  (二)举办时间: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拟定于11月9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地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及有关规定确定举办今年活动周的举办形式,各地活动周在全国总开幕式前后一个月内安排举行。

  二、活动内容

  (一)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终身学习

  针对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围绕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等主题,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和学习服务,组织广大从业人员、社区居民、老年人群参加全民终身学习。在总开幕式期间连续推出为期一周的系列活动,包括职工教育与人才发展、乡村振兴与可持续发展、学习型城市(乡村)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理论与实践、互联网+全民学习等主题。

  (二)向社区开放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学习资源

  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地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要结合各类学习者的不同需求,协调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充分利用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发挥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教育培训和学习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服务基层百姓的继续教育相关院校及教育机构的学习资源库。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要做好社区教育相关业务指导和服务。

  (三)强化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功能

  充分发挥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作用,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相关活动,形成社会资源共享机制。

  充分发挥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门户网站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社区教育网、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等载体作用。加强省级终身学习平台以及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相关网站平台建设。鼓励区域之间加强优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资源的协作开发与开放共享。组织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积极参与社区(老年)教育资源互联互通与共建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着力提升同农村地区、西部地区、民族地区之间的优质资源共享水平。活动周期间,因地制宜,面向企业职工、现代服务业员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高素质农民、城乡社区居民、老年人群、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者等举办各类线上大讲堂,努力拓宽活动周的覆盖面、参与度。

  (四)线上线下互动,推动全民阅读学习

  持续开展书香社区、书香之家、读书之城、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智能学习等线上线下活动。广泛开展微信读书、数字化阅读等活动,采用线上线下互动等多种活动方式, 广泛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的浓厚氛围。以网络互联互通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加大在西部地区、民族地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阅读活动力度。

  (五)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

  各地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广泛征集、深入发掘、持续宣传展示一批在疫情防控时期创新方法学习、坚持主动学习、带动群众学习、事迹突出、故事感人的典型人物。

  各地组织开展“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灵活有效方式,宣传展示各地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从业人员教育等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继续教育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三区三州”等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学习群体,服务从业人员提升素质能力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将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展示“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优秀成果,展示百姓学习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展示活动周总开幕式及各省区市活动周精彩活动。

  (六)开展“智慧助老”专题宣传展示活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5号)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智慧助老”作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一项重要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教育培训,服务老年人终身学习。要深度挖掘、广泛宣传在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优秀工作案例。

  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组织推介“智慧助老”专题的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和课程资源,并视情在活动周总开幕式进行专题展示和推介。

  三、活动组织

  本届活动周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等单位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举办。全国总开幕式由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人民政府承办。国家开放大学、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等单位协办。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省级教育部门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活动周实施方案,推动各地级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普遍开展有关活动。各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明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公共卫生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中央规定和要求,安全、节俭、高效地举办活动周。

  四、活动宣传

  邀请中央媒体就活动周开幕式及各地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各地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加强网络新媒体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学习氛围,引导更多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专题网站集中宣传展示广大群众坚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习的感人事迹,集中宣传展示当地包括职工教育培训、农民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方面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宣传展示当地“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事迹;宣传推广当地优质教育资源,通过“网上社区教育大讲堂”等多种载体进行推广;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特色事例,引导推动全国各地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更高质量的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各地要将活动周专题网站与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官方网站进行链接,并及时将举办活动周有关情况和宣传案例推送到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官方网站宣传展示。各地要及时宣传活动中的有效措施和做法、典型经验和成效,形成持续、集中的良好宣传氛围。

  五、其他事项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本地活动周方案、3—5名“百姓学习之星”和3—5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材料(文字、视频、图片、教学资源)报送至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2021年12月20日前,将本届活动周工作总结和4个典型活动案例报送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职成司联系人:范 华、王 立 

  联系电话:010-66096253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联系人:关 昀 

  联系电话:010-58582114;邮编:100120   

  邮箱:caeabgs@126.com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联系人:杜若

  联系电话:010-66490608 邮箱:dur@ouchn.edu.cn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和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学习活动周宣传报道联系人:李荣华

  联系电话:13811473279邮箱:liuxiaomei@enaea.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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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13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