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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6-05-2021-0009-1 生成日期: 2021-03-29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基厅函〔2021〕10号 信息类别: 基础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
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做好第十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砥砺十年奠基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今年是第十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是《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颁布的十周年,更是全国砥砺奋进推动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推进科学保教取得重大进展的十年。今年的宣传月聚焦学前教育十年砥砺奋进之路,系统回顾宣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重大成果、辉煌成就,以及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的新实践、新经验,全面展现新时代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新面貌。通过讲好学前教育故事,突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突出教师和家长教育观念的转变、突出幼儿的健康成长,以小见大反映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效。

  四、宣传形式

  1.组织网络巡展。 教育部官网将开设“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巡礼”专栏,链接各省(区、市)页面,以省为单位全面展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的风采。各省(区、市)在本省(区、市)教育厅(教委)网站(或政府网)开辟专栏,设计制作网络巡展页面,以文字、表格、图片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本省(区、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成就。整体设计要注意形式丰富多样,版面简洁大方,突出典型经验,体现地方特色。

  2.征集学前教育案例。 各省(区、市)以“我(们)与学前教育改革这十年”为主题,面向学前教育战线广泛征集宣传素材,通过发动教育行政人员、专家、园长、教师、家长等各类群体,挖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科学保教的经历、故事,讲述亲身经历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悟,回顾展示学前教育十年变迁重大历程和成果。题目自拟,文字、图片或视频皆可〔文章每篇不超过3000字,视频每则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格式为mp4(H264编码),尺寸为16:9,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压缩后原则上不超过300M〕。教育部将组织专家遴选出生动感人、贴近人民心声的案例,在微言教育平台、中国教育报、教育电视台、学前教育研究会微信公众号上分期推送。

  3.制作公益宣传片。 教育部将制作公益宣传片,围绕“普及普惠解民生之困”和“科学保教促幼儿健康成长”两条主线,全面展现学前教育改革十年来,党和国家重大政策落地见效的成果、教育系统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幼儿园今非昔比的新气象、教师和家长教育观念的转变及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新变化。请各省(区、市)系统梳理本省(区、市)改革成果,深入挖掘先进经验,遴选确定5—10个典型经验报教育部,教育部将从中选择宣传片拍摄线索和宣传素材。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部署。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在“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全面系统宣传展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来的重大成果,对凝聚社会共识、鼓舞教育战线士气、营造学前教育良好工作氛围的重要意义,围绕宣传主题,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精心做好各项安排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系统总结改革成果。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普及普惠成果惠及民生,以及科学保教观念落地见效两方面,聚焦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聚焦教师和家长观念的转变,全面总结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来的突出成果,用贴近生活、形象生动的语言讲好学前教育故事,形成包括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宣传素材,要杜绝工作汇报式语言,突出真情实感,具有感染力和说服力。

  3.持续深入开展宣传。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广泛发动行政、教研、高校及媒体等专业力量,做好宣传素材的总结梳理工作。要安排专人做好本省(区、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网络展示页面的维护和更新,防止产生断链和错链。要广泛利用多种媒体,组织开展成果展览、主题宣传、纪录片展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幼儿园要通过举办主题开放日、家长讲座、亲子游戏等多种活动,宣传科学保教的成果经验。

  4.把好宣传方向。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把关宣传内容,确保宣传符合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符合学前教育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着力用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实效鼓舞战线、温暖民心。坚决杜绝不切实际的“假大空”宣传,严防任何机构和个人借宣传月搭车开展商业宣传和活动。

  5.报送要求。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2021年4月10日前将典型经验素材以电子邮件方式打包报教育部〔邮件标题为:XX省(区、市)学前教育宣传月典型经验素材〕;在4月20日前将本省(区、市)征集的学前教育案例以电子邮件方式打包发送至yjhzhw@126.com(联系人:张月红;联系电话:13621097790);在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网络展示网址和运维联系人名单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教育部,以备试运行和整体调试。

  教育部联系人:基础教育司 孙思;

  联系电话:010-66097809;

  电子邮箱:sunsi@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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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谢沂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