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6-05-2009-0377-1 | 生成日期: | 2009-12-08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基一厅〔2009〕11号 | 信息类别: | 基础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
教基一厅〔200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12月7日晚,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私立学校育才中学学生晚自习下课,学生们在下楼梯的过程中,因避雨而有较多的学生涌向离学生宿舍较近的一个楼梯,一学生跌倒,引发拥挤踩踏,至目前止,已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另有8人在医院留观。入冬以来,我国已发生数起民办中小学校安全事故。另外,冬季是煤气(一氧化碳)中毒、交通事故、火灾、滑冰溺水等事故多发期。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安全,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帮助学校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广大民办学校要强化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学生安全常识的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为避免学生在躲避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引发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学校要采取错开人流、错班疏散等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二、坚决避免煤气中毒事故发生。仍采用燃煤取暖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要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室内取暖设施安全可靠。要根据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冬季燃煤取暖的现状,保持宿舍室内通风,必要时可采取深夜闭火等措施,防止一氧化碳积聚造成中毒。要让广大学生进一步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一旦发生中毒时的基本应急处置方法。
三、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冬季交通安全,防范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止运行集体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适当调整上课时间等安全措施,同时要注意将此项措施提前告知学生家长。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统一管理,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条件下不可让学生离校。要通知有条件的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对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地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寄宿学生临时租用安全车辆返家,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四、全面落实冬季防火各项措施。各地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组织开展火灾逃生演练,严禁使用易引发火灾的电器,要注意对电线电路等的安全检查,防止因其老化引起火灾。严禁中小学生自行到野外用火、玩火。
五、重视滑冰溺水事故防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或节假日不擅自到结冰的江、河、池塘、水库上行走或滑冰。要通过手机短信、家长会等形式,提醒家长负责学生脱离学校教师管理时段的安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的密切联系,完善学校及周边水域结冰地带的安全警示标志。
教育部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