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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展览活动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26-09-2015-0010-1 生成日期: 2015-03-13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基二厅函〔2015〕4号 信息类别: 教育信息化
内容概述: 为配合会议召开,充分展示我国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成果,推进中外教育信息化交流与合作,会议期间拟举办全国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展览(以下简称展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教学
信息化应用展览活动的通知

教基二厅函〔20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15年5月,教育部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在青岛共同举办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包括40多个国家教育部门高官在内的300多位外国人士参会交流。为配合会议召开,充分展示我国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成果,推进中外教育信息化交流与合作,会议期间拟举办全国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展览(以下简称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目的

  总结近年来信息技术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应用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理念、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深度融合;提高中小学教学软件开发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对外展示和宣传国家和各地教育信息化应用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展览安排

  (一)主题

  信息技术推动中小学教学方式的变革与创新——校本、探索、进步、融合。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3-25日(20-22日布展,23日上午开展,25日下午撤展)。

  地点:青岛国际会展中心1、2号展馆(展览),7号展馆(论坛)。

  (三)形式和内容

  主要为展览演示、论坛交流、信息科技成果体验等。具体内容包括:

  1. 优秀案例展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开展信息化教学方面有创造性、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意义的优秀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各地信息技术应用在改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果。各地要认真组织学校、教师、校长和基层教育部门人员参加,在展出方式上注重推陈出新、富有创意。

  2. 应用成果展区。由高校、科研、出版等机构展示具有学校实用经验、应用效果良好,或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富有创意的中小学信息化教学产品和服务。邀请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成效显著、特点突出的部分地区或中小学校参展。

  3. 公司企业展区。由声誉良好的国内外知名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现场互动体验、新技术应用推介、新产品应用说明等形式,展示为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开发的产品和服务,展示其信息技术及教学应用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

  4. 活动交流论坛。围绕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校本推进、技术应用和未来趋势等主题组织一系列交流活动,举办推进学校教学信息化中小学校校长论坛、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论坛等。

  三、工作要求

  (一)活动组织

  展览组织工作由中央电化教育馆、山东省教育厅和青岛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做好展览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发动本地区中小学校和相关机构积极参与,总结提炼好本地区的优秀典型案例,充分展示本地区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应用水平。教育部也将对先进成果和优秀案例进行总结推广。

  (二)活动交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遴选展览活动内容,推荐信息化教学应用案例鲜明、成效显著的3个区域(地市或区县)和6所中小学校作为典型案例,推荐1所学校作为展览活动交流发言候选,并将相关名单(附件2)和案例材料按要求提交展览活动联系人。

  展览活动期间,各地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动员中小学教师及有关部门人员积极观展、参与交流,充分利用展览活动这一契机,开阔教育管理者、学校校长和教师的思路和眼界,提升本地区和中小学的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水平。

  (三)经费安排

  优秀案例展区展位费用由青岛市承担,布展费用由各地承担。应用成果展区和公司企业展区展位费用和布展费用由参展单位自行负担。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本着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规范办展行为,创新形式内容,注重活动实效。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 教育部展览活动联系人

  吴菁、徐文菁,基础教育二司技术装备处

  联系电话:010-66097815/66096975

  传真:010-66096975

  电子邮箱:wujing@moe.edu.cn/jzc@moe.edu.cn

  2. 中央电教馆展览活动联系人

  施枫、刘学、李晔,中央电教馆项目部

  联系电话:010-66490219/66490950/66490923

   13810000127/18612115612 /18610543875

  电子邮箱:shif@moe.edu.cn/liuxue@moe.edu.cn

  3. 青岛市电教馆展览活动联系人:

  秦新、齐鲲,青岛市电教馆

  联系电话:0532-82758069,18669775369,13012515111

  电子邮箱:qikun@qdedu.net

  (二)信息反馈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10日前,将附件反馈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

  附件:1.“全国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展览”活动组织领导机构情况表.doc

     2.“全国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展览”活动参展单位信息表(案件材料另附).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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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3-27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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