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16-0051-1 | 生成日期: | 2016-05-12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发厅函〔2016〕49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
教发厅函〔2016〕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要求,决定在教育系统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16年工作重点是学校实验室安全和危旧房屋安全。
二、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国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开展。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各学校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培训班、观看影视录像和邀请专家专题辅导等形式,推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学校要组织志愿者,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为广大师生和家长提供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微信传播安全知识等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参与“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开展安全文化进班级、进宿舍、进课堂、进实验室、进校园活动;通过安全知识问答竞赛、安全主题演讲比赛、安全生产先进人物宣讲活动、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征集展映活动等形式,积极营造活泼向上的活动氛围。
(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学校要因地制宜,重点剖析游泳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防拐防骗、拥挤踩踏等校园安全典型事故案例,组织观看相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教训,推动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三、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一)迅速开展以实验室安全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活动。各学校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以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危化品区域为重点,结合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深入开展一次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要将学校自查和教育部门进行抽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在此基础上,推动形成以实验室安全为重点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深入开展学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活动。各地各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即组织人员逐栋、逐户排查学校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根据排查情况,分门别类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确需维修的房屋,要及时维修;需要进行重大改造和加固的房屋,尽快落实改造加固实施方案,尽快开展施工;不能使用的房屋,要坚决采取措施,果断予以停用和拆除,坚决杜绝学校房屋坍塌事故发生。对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存、停止使用,建立拆除台账,明确拆除时间、方式和责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坚决彻底完成拆除任务,暂不能拆除的不得改作他用,并在D级危房周边设置隔离带和警示标志,严禁人员入内;对学校其他危旧房屋,要及时加固和维修,指派专人加强日常监控,防止升级为D级危房,保证房屋安全。
(三)全面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各地各学校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要求,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在演练中发生安全事故。
(四)广泛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地各学校要动员广大师生,重点关注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学校危旧房屋、学生上下学路上、家中及附近等关键部位的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并对师生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地各学校对此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务必高度重视,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精心筹划,狠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各地各学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扎实深入地开展各项活动;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的指导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于7月5日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明君,010-66097696、66096235(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电子邮箱:ghshq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