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 ||||
信息索引: | 360A02-04-2024-0017-1 | 生成日期: | 2024-07-09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政法函〔2024〕17号 | 信息类别: | 教育综合管理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同意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章程部分条款修改。 |
教政法函〔2024〕17号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你校送审的章程修正案收悉。
经审核,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现予核准。
请你校重新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电子文本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报我部备案。
特此批复。
教 育 部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