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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媒介素养实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1-99-2020-0006-1 生成日期: 2020-11-23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办厅函〔2020〕33号 信息类别: 其他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举办2020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媒介素养实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教育系统
领导干部媒介素养实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教办厅函〔2020〕33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舆论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媒介素养,提升开展教育政策传播、应对突发事件和引导舆论的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教人厅函〔2020〕9号),定于12月上旬举办2020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媒介素养实训班(第二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高校分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1人。已参加过往年实训班的,可安排宣传部门主要负责人。均已参加过往年实训班的,可不安排。

  二、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11日,12月7日(星期一)报到。

  2.地点:中国传媒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7号,中国传媒大学西门)。

  三、有关要求

  1.请按照培训对象及目标要求,认真填写《2020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媒介素养实训班(第二期)报名表》(见附件),于11月27日前传真并发电子版至教育部新闻宣传中心。

  2.参加培训的人员来京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尚未排除传染病嫌疑的,请更换其他人员参加培训。请派出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相关检查防护措施。

  3.请各单位统筹好工作安排,确保参训人员全身心投入;参训人员应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4.培训不收培训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教育部新闻宣传中心联系人:武隽,010-66097127,13811835000;传真010-66096962;电子邮箱 news@moe.edu.cn。

  中国传媒大学联系人:杨文霞,13601338207;蔡纪磊,13811200525。

  附件:2020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媒介素养实训班(第二期)报名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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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