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2009年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信息索引: | 360A01-99-2010-0011-1 | 生成日期: | 2010-03-31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其他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2009年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10-66092080。
一、概述
2009年,教育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部党组、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条例》和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完善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着力改进和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稳妥有序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大力推行重大决策过程的动态信息公开,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年来,围绕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努力推动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
制度建设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巩固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已有成果,努力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教育部制定并推行了部机关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标识情况通报制度,从2009年开始每季度通报一次部内各司局所办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标识情况,并以此作为评价各司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同时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时限要求紧、答复要求高等特点,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催办制度,设计启用了《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事项催办单》。凡信息公开有关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在逾期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送催办单,要求承办单位及时报送材料并说明未能如期完成工作的原因。
这两项制度实施后,机关各司局依法公开、及时公开的意识明显增强,为进一步做好增量信息的公开奠定了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报制度、催办制度与2008年已经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确认制度一道,构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发挥了制度建设的综合效应,为形成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据统计,部机关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初始标识率已达98%。
2.推动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整合,努力提高直属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水平。
直属事业单位是教育系统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机构,是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和办事公开的责任主体。为督促各直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教育部于2009年3月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厅〔2009〕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直属单位在部署和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要努力完善办事公开工作制度、健全考核制度、建立社会评议制度、推广问责制度,全面推动机构职能公开、办事项目的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收费公开、结果公开和监督公开。《意见》为直属单位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办事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此外,还设计印发了《教育部直属单位办事项目一览表》,汇总了直属单位22个具体办事项目的基本情况,为在门户网站开设办事公开一级栏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为进一步掌握各直属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情况,了解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2009年8月教育部又组织开展了信息公开专项督查调研。调研显示,各直属单位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突出公开内容、推动载体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9年,各直属单位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829条,培训人员528人次,直属单位信息对社会的服务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也有进一步提高。同时,针对其中存在的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深、工作措施不够细、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研究确立了今后深化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基本思路,明确将以专项检查为抓手,以加强工作指导为措施,督促各直属单位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水平。
3.科学把握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继承性和创新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信息公开立法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公开是教育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待于在校务公开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为营造教育系统推进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后又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制定了《进一步推进全国校务公开工作方案》。由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的不同特点,决定分别制定高等学校、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2008年6月上旬形成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和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从7月开始集中征求有关方面对《办法》的意见。
一年多来,先后征求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部内有关司局和法律、高教管理、信息公开方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共14轮。特别是2009年4月2日~1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征求意见活动,针对《办法》条款各抒己见,提出了很多具体的修改建议。许多专家学者也积极建言献策,共同为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出谋划策。14轮征求意见工作共收到并处理各类意见建议900余条,据此修改《办法》30余次,促进了《办法》文本的不断完善。
4.广泛开展社会听证和意见征询,大力推行重大决策过程的动态信息公开。
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开展广泛的社会听证和意见征询,是过去一年教育部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点和亮点。2009年年初《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第一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中央主要媒体报道达600多篇,社会各界踊跃建言,通过各种渠道发表意见建议210多万条。教育部据此编发《〈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每日情况报告》42期近300万字,为《规划纲要》调研和起草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4月《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包括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央政府网、新华网、人民网等在内的80余家媒体做了相关链接或报道。8月,《通用规范汉字表》通过网站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社会公众积极评价《通用规范汉字表》的意义和作用,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了《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完善。持续深入的社会听证和意见征询工作,广泛地听取了民意、集中了民智、了解了民情,推动了教育领域重大政策的修改和完善,同时进一步澄清了疑问、凝聚了共识,有助于形成支持和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继续做好公文类信息的公开。2009年,教育部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408条,其中位列前五位的信息是:干部人事人才类110条,占26.96%;高等教育类91条,占22.3%;发展规划类35条,占8.58%;基础教育类33条,占8.09%;科学研究类32条,占7.84%。
2.进一步突出公开的重点。继续推动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实施,建立健全以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申诉渠道以及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六公开”为主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以切实保障考生的知情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研究生招生中的信息公开。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研究生复试和推荐免试生等问题,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着重增加了信息公开的要求。同时,要求各招生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拟接收的推免生和统考生人数等信息,将公平公正理念贯穿于招生全过程。此外,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优秀成果评选以及全国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的信息,也坚持主动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一是通过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专栏访问量已达37万次,日均点击率近900人次,较之于2008年的200人次有大幅提升。二是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首页的“政策文件”栏目公开重要政策性信息,2009年总计公开196条,比2008年增长了一倍。三是通过《教育部公报》公开信息。2009年共刊发《教育部公报》10期,公开政府信息164条。四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2009年教育部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18次、新闻通气会11次,组织中央新闻单位采访团17路,安排记者采访活动82次,发新闻通稿240篇。部领导参加新闻活动70余次、发表文章22篇。中央暨首都100余家媒体刊播我部新闻6000篇次。五是通过门户网站和专题网页公开各类信息。截至2009年底,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3745条,采编制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等专题13组。六是对英文版门户网站进行了大幅改版并于11月13日正式开通,新增部领导、机构设置、新闻、图片、政策、专题、项目等多个栏目,翻译、更新各类信息315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情况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教育部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68件,其中有效申请5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按时办结率达100%。
53件有效申请中,从申请的主体看,公民提出的申请52件,占98.11%;法人提出的申请1件,占1.89%。从申请方式看,当面申请9件,占16.98%;以电子邮件方式申请32件,占60.38%;以信函方式申请8件,占15.10%;以传真方式申请4件,占7.55%。从申请的内容看,涉及招生就业的7件,占13.21%;涉及教育机构设置的8件,占15.10%;涉及教育收费的1件,占1.89%;涉及历史信息的4件,占7.55%;涉及教育综合管理的19件,占35.85%;涉及教师待遇的3件,占5.65%;教育统计信息11件,占20.75%。申请内容涉及教育部14个业务司局。
从答复和处理情况看,53件有效申请中“同意公开(含部分公开)”的39件,占73.58%;“不予公开”的4件,占7.5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9件,占16.98%;“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主动放弃”的1件,占1.89%。
2009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1.接待咨询和处理信息公开意见箱情况。2009年,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中心共接待400余人次电话及当面咨询,处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585条,其中有实质内容的566条,全部转相关司局参考或答复。
2.网上留言和答复情况。2009年根据网民留言编发留言摘编55期,答复公众留言274条,并针对“硕师计划”、《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等9个政策热点问题做了深度咨询。
3.在线互动情况。2009年度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19次,接受公众提问52000条,网上调查栏目的参与者达20369人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2009年教育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待深入推进等问题。2010年教育部将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以推进教育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为重点,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办法》,着力强化门户网站功能,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提高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分析公开现状,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和范围。
2.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制订《办法》的宣传培训工作方案,确保《办法》有序实施。进一步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的制定并做好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力争年内印发实施。
3.加强对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对各直属单位落实《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完善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增强公开效果。适时开通办事公开一级栏目,为社会公众在线办事提供统一的入口。
4.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规范网站管理。制定实施《教育部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加快推动门户网站的内容改版和系统升级,提高网站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在线办事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