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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1-04-2010-0257-1 生成日期: 2010-07-26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办〔2010〕8号 信息类别: 教育综合管理
内容概述: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印发,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一个新的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教办〔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在全面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召开了新世纪以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印发,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一个新的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力学习宣传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立即行动,迅速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刘延东国务委员的总结讲话精神学习传达好,积极主动地学习宣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使广大干部师生全面了解、普遍知晓,充分认识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制定并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意义,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着重学习宣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思想和科学理念,学习宣传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教育事业的成就和经验,学习宣传“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学习宣传“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学习宣传“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学习宣传《教育规划纲要》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和保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学习宣传各地教育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优秀典型,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周密部署、系统安排,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方案。要采取学习培训、座谈研讨、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重点培训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教育负责同志、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育工作者,组织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文件汇编和《教育规划纲要》辅导材料,确保学习宣传广覆盖。要利用中心组专门组织学习,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讲解、接受访谈、发表文章,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大兴学习之风。要组织得力队伍,深入基层和学校开展学习宣讲活动,把中央精神讲实讲活、讲深讲透。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暑期集中学习,广泛开展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的大学习、大讨论,在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学习宣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强大声势,营造重视、关心、参与和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贯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把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发挥好领导作用。要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全力投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统筹协调的贯彻落实工作体系。要统筹制订计划,统筹组织实施,统筹督促检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的思路、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把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转化为年度和日常工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确保组织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为贯彻落实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和坚强保证。

  三、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有序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各地、各学校要牢牢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改革思路,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部署,加强调查研究,组织专家论证,听取群众意见,科学确定改革目标,精心设计改革项目,系统推进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改革,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的局面。要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充分发挥地方、学校和师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坚持试点先行,鼓励大胆试验,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要按照程序报批重大改革试点方案,注重分类指导,实行动态调整,加强对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做好改革的风险分析,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四、抓紧启动实施重大项目,切实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各地、各学校要把组织实施重大项目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抓手,明确项目导向,注重远近结合,力争近二三年内在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取得实效。各地要根据本地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参考国家发展项目,确定一批本地发展项目。要从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精心设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目标、任务要求、主要举措,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进度要求和考核指标,保证可操作、可监测、可评估。要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和检查,加强对项目资金和工作质量的监管,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效益。

  五、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筹备召开本地教育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在年底前完成本地区教育规划纲要制定工作,出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着力推动增加教育投入、完善保障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质量标准、监测体系的研究探索。要细化目标任务,拿出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实现与科技规划、人才规划相配套,与经济社会以及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相衔接。各级各类学校要抓紧制定本校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具体方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并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督促检查。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到位,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体制制度。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负责领导、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明确工作职责,明确检查考核办法,使每一项工作任务分工到人、责任到位。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使全程跟踪与定期检查有机结合,监测落实进展和效果,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度,确保中央重大教育政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要建立动态反馈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教育规划纲要》顺利实施。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部属高校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情况,请及时报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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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7-16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