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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1-04-2008-0382-1 生成日期: 2008-06-19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办厅函〔2008〕47号 信息类别: 教育综合管理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就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提出工作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办厅函〔2008〕47号

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在举国上下奋起抗震救灾、积极筹办北京奥运会之际,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从严控制2008年奥运会期间及前后在北京地区举办全国性国际性会议和活动的通知》(厅字〔2005〕19号,以下简称“两办”通知)和国务院第9次常务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支援灾区全民节约活动的号召,经部领导同意,现就当前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两办”通知精神,从严控制奥运会期间及前后在北京等地举办全国性国际性会议和活动。7月31日前,要严格控制在北京地区或奥运会项目举办城市举办全国性、国际性会议和活动。8月1日至9月23日期间,不得在北京地区或奥运会项目举办城市举办与奥运会筹办工作无关的全国性、国际性会议和活动。除抗震救灾工作特别需要外,近期内也不在地震灾区举办与抗震救灾无关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二、精简会议,厉行节约,大力节省会议支出。经部党组批准列入本年度计划的司局级工作会议,要按照“两办”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做到人数从少,时间从短,食宿从简,压缩开支,杜绝浪费。不得随意提高会议规格,增加会议经费预算。未经审批,会议经费超出核定预算的,机关财务一律不予报销。除特殊情况外,近期不再审批计划外全国性工作会议。由部党组统一安排、确需召开的计划外工作会议,原则上均以网络视频会议或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三、严格执行会议审批程序。召开计划内司局级工作会议,会议通知一律交由办公厅审核并以办公厅名义印发。部党组要求召开的计划外工作会议,须由主办司局提出具体方案(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人员、日程、经费预算等),事先一律报送办公厅(总值班室)初审,由办公厅负责报送分管部领导审核后,提交部党组审批。未经批准,各司局不得以各种名义召开计划外工作会议,也不得委托相关单位变相召开计划外会议。

  四、机关各司局要高度重视,服从大局,严格遵照执行。各直属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和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会议活动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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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7-02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