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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策效力 狠抓模式变革 强化改革效果

努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2018-03-12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收藏

  2015年10月江苏被教育部确定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两年多来,江苏主要在政策支持、调研督查、优化结构、推进职业资格衔接、质量保障等五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政策扶持

  1.强化部署推动。2015年11月,江苏省教育厅与34所任务高校签订了40项《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任务书》。2015年12月和2016年12月,江苏省教育厅分别召开综合改革部署会和经验交流会,确保部署到位、推动到位。

  2.加大经费支持。统一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生均拨款标准,达3.66万元。同时,近两年在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专项经费中,逐年加大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支持力度。

  3.打造实践基地。形成了校级联合培养基地、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4080个)、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148个)、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示范点的“四级台阶式”基地建设模式。

  4.选聘校外导师。江苏省人才办、江苏教育厅、江苏科技厅、江苏人社厅、江苏财政厅五部门每年联合开展产业教授选聘工作,前四批共聘任997名产业教授,大多数产业教授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二指导教师。

  5.开展专项活动。今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在原有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的基础上,又增设了20个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论坛、10个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4项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大赛等项目,这些项目均面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如在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大赛活动中,MBA案例大赛、教育硕士技能大赛、法律硕士案例大赛、研究生英语翻译大赛等四项赛事,均主要面向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强化督查

  1. 2016 年9月,江苏省教育厅在河海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现场推进会,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司也安排人员到会指导。

  2. 2016年12月,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所有试点高校改革项目进行现场督查、评定等级。其中,31所高校的33个改革项目被评为A等,7所高校的7个改革项目被评为B等。今年6月,江苏省教育厅对A等项目专门安排省级奖补经费,对B等项目逐一提出督查整改意见。

  3.今年10月,江苏省教育厅再次组织专家对34所高校的40个试点项目,通过评阅材料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今年江苏省委深改办也将对此项改革列入省委专项督查内容。

  三、优化结构

  1.通过招生计划安排的优化调整,江苏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比例已从三年前的4:6调整为目前的接近5:5,到2020年将达到6:4。

  2.针对不同类别的省属高校制定了不同的目标任务,明确到2020年,6所省属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学术型与专业型之比控制在6:4。10所省属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学术型与专业型之比控制在3:7。10所省属仅具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以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为主。

  四、试点职业资格衔接

  1. 2017年,江苏省教育厅主动牵头,协调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人社厅等部门,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为突破口,试点江苏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衔接。目前,这一政策性探索处于省级层面可操作范畴的设计实施方案阶段,后续将构建省级公共平台,选择试点高校,将二级建造师的职业要求前置到相关专业学位硕士培养阶段的课程学习和实践中,对学习和实践过程全流程纪录,并进行能力评价,形成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要求相融合的培养体系。

  2.根据教育部的最新政策,积极推动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探索教育硕士与教师资格证衔接制度。

  五、强化保障

  1. 将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纳入江苏省研究生论文评优范围。专门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论文评选标准,单列评选名额。

  2.将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列入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范围,与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分别要求、分类评价。2017年专业学位论文抽检比例已达3.5%,做到了培养单位全覆盖、专业领域全覆盖。

  3. 委托江苏省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每年评价和发布《江苏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就业与培养质量调查报告》。

(责任编辑:刘潇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