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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综合改革经验做法

2018-03-02 来源:武汉大学收藏

  武汉大学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重大战略,始终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发展主线,全面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切实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重点引导到质量提高、内涵发展上。

  一、改革举措

  以项目制为依托,以点带面开展了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具体举措如下:

  1.改革招生制度,实现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同标准

  在招生宣传、奖学金设置标准和评定办法、复试要求等方面实现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同标准、同对待。不断完善招生指标分配模型,开展指标量化管理,不断调整和优化结构,扩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和比例。

  2.创新培养模式,着力培育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以教改项目重点推进专业学位教学模式改革。在教学中嵌入工程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开设“案例教学”和“行业前沿讲座”课程,将国际前沿、最新研究成果融入课程教学;将“专业实践”纳入必修环节;吸纳行业专家参与案例编写和教学工作。

  3.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实行多元化实践基地管理模式

  为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质量,建立学校、企业、事业、科研机构多方互赢的实践基地,管理模式由单一模式逐步发展到“高校-企业-项目”、“高校-事业单位-服务”、“高校-科研机构-课题”多种模式。试点建立了测绘工程校内实训平台,以点带面的带动全校专业学位实践培训。

  4.强化质量评估与监督,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评估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评估组织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各种综合性和单项性评估,将评估结果与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年终业绩奖励等直接挂钩。扩大实务型论文占比,强化论文的应用导向。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了招生、培养、学位、就业、质量评估等信息模块的统一与协调。研究生院成立“质量管理处”,加强质量监控及管理。

  二、可推广经验

  1.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同标准、同待遇、同举措、同质量

  在招生和录取实现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同标准;在奖学金标准和实施政策上实现同待遇、全覆盖;在研究生教学环节、教学资源、考试考核实现同举措;在培养质量和学位审核、双盲评审、论文重复率检测方面实现同质量。

  2.全面修订培养方案,实现“四位一体”培养体系

  根据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结合行业资格认证衔接,重新修定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性、职业性、操作性和应用性为重点,形成“课程设置、实习实践、实务型论文和职业任职资格”紧密衔接的“四位一体”的特色育人培养体系。

  3.加强特色课程建设,重点推进混合式教学模式

  以教改立项方式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精品课程、在线课程、行业前沿讲座等特色课程建设。积极推动在线课程建设和混合式教学模式,学校奖励资助并纳入到年终绩效考核,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投入建设了SPOC平台。

  4.加强创新创业培育,打造创新创业平台

  以项目制扶持和资助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和创业建设,通过政策支持、资金资助、技术指导来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提供行业专家指导和创新创业指导平台,已初步构建了具有武汉大学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5.推进国际化合作,加强国际化培养力度

  积极推动国际联合培养,建设专业学位国际化实践基地;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到国际组织实习;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扩大中外专业学位研究生校际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认、国际游学、短期出访、国际交流、国际职业资格认证等领域的合作;开办全英文实验班、国际留学生班、联合培养双学位项目;进行全英文授课、双语教学;加强全英文课程建设;制定一系列国际化培养管理机制,初步形成国际化特色培养模式。

(责任编辑:刘潇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