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重庆市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经验做法

2019-01-04 来源:研究生司收藏

  一、研究生导师队伍基本情况

  重庆市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经过多年发展,已基本建立起了一支专业分工明确、学科特色突出、队伍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导师队伍。目前共有研究生培养单位17所,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90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46个,研究生导师11148人(不含军队院校)。其中,博士生导师1882人,硕士生导师9266人。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意见。今年10月印发了《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意见的通知》(渝教工委〔2018〕7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的通知》(渝教研函〔2018〕13号)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明确研究生导师职责、加强导师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情况

  (一)加强导师管理,严格遴选和考核。

  深化导师管理体制改革,坚决破除制约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释放导师创新创造活力。严格导师资格准入,提高入职门槛。在遴选过程中,不仅坚持学术标准,更重视导师教书育人的表现;不仅加强对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要求,更重视导师对教学工作及成果的评价。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试行聘任具有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突出、主持国家级在研项目的讲师担任导师。重视选拔和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外来优秀人才,改变导师队伍建设中的“近亲繁殖”现象。深化职称岗位改革,修订高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评聘。深化考核评价改革,将导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突出导师教育教学科研业绩和师德考核,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让导师“能上能下”。

  (二)提升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导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引导导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等要求,细化落实到导师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导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和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职称(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的重要内容。推行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失范“一票否决制”。

  (三)强化导师业务能力,提升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

  实施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构建多类别、多层次的导师团队建设体系和形式多样的培训体系,让教育者先受教育,提升导师的指导水平和学生管理能力。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团队承办国际国内会议和支持研究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专业实践活动,帮助研究生开拓学术视野。

  (四)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导师地位待遇。

  加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建立体现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动态调控机制,对导师多点教学收入、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等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完善内部激励机制,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倾斜。建立健全导师表彰激励机制,大力宣传导师中的“教书育人楷模”,深入做好研究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评选推选活动,提升导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发挥优秀导师的榜样引领作用。

  三、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举措和经验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意见》精神实质,出台《实施意见》。

  组织我市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意见》精神实质,对照《意见》内容,结合我市研究生导师的实际情况和现有工作基础于10月24日正式印发了《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实施意见》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我市《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建设任务、改革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建设目标,强化了导师政治素质、导师师德师风和导师业务能力,完善了评价考核机制,明确了表彰激励机制,落实了督导检查机制和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设计了三个具体建设项目,一是强化导师政治素质方面,明确了建成100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评选100名研究生导师先进党员、100名研究生党员标兵;二是强化导师师德师风方面,明确了实施师德师风建设专项,开展院士大讲堂等系列讲座,评选市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和先进个人;三是强化导师业务能力方面,明确了实施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构建多类别、多层次的导师团队建设体。

  (三)启动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落实《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和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导师团队在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2018年12月,印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的通知》,正式启动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共建设传统学科导师团队、交叉学科导师团队和校企联合导师团队170支。市教委对导师团队建设项目进行政策支持和指导,明确了导师团队在立德树人、招生、培养、就业指导等方面的职责。高校具体组织实施导师团队建设项目,每年给予每个团队1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责任编辑:曹建(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