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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做法

2019-01-24 来源:研究生司收藏

  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分别在招生评价、思政教育、课程改革、科研育人、国际合作、论文答辩、导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不断深化博士生综合改革,逐步建立起“全过程”博士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探索招生模式,提升博士生招生培养质量体系。制定《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创新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明晰学院、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权责,突出学术和科研导向;完善“申请-考核”制招考办法,扩大试点学院范围,提升学院和导师在录取工作中的学术评价自主权;创新试点哲学社会科学直博生招生制度,在哲学学科和工商管理试点招收19人,并在培养环节同时搭建导师组指导体系、联合培养体系、资助平台、学术平台等共同提升直博生培养各个环节的培养质量。

  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博士生入学培养各个环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四年基本学制改革为基础,以国际化为突破口,以科研为导向,以提升培养质量为核心目标全面调整优化博士生培养方案;重视博士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开设“大师课堂”,编写《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读本》;探索“哲学社会科学卓越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培养模式,在哲学、商学等一流学科试点,通过统筹培养模式、招生计划、导师设置、资助体系、国内外联合培养项目设置等各方面政策和资源,首批选拔资助170名博士生,着力提升培养质量;完善博士点学科专业主文献制度,形成主文献共123卷,214册,覆盖我校全部125个博士点,并设立专业主文献研读课程,课堂教学质量得到学生广泛认可;制定《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实施细则》,将主文献纳入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的主要内容,建立具有淘汰功能的综合考试制度;积极拓展渠道,培养博士生跨文化学术交流和沟通能力,通过各级各类项目共选拔资助300余名研究生前往世界知名高校学习,资助140余人次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人才培养衔接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优秀博士生培养与学校储备人才支持计划的联动机制。

  严把论文质量,全面提升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建立预答辩制度、构建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制度、匿名评审制度、学位论文答辩后补充修改制度,强化博士论文答辩后抽查制度和博士生导师约谈制度,发挥制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制定《中国人民大学关于加强责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意见》,实施“博士研究生教育4321工程”,保障院系主体作用、导师主导作用,严把博士生选拔并与有关部门四个方面形成合力,牢牢抓住招生、培养、学位管理三个关键环节,重视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和学校自行开展的两种事后抽检工作,开展博士学位论文评优,弘扬一种不忘初心、奉献学术的情怀。

  强化导师队伍,推进实施导师提升计划。制定《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用和考核办法》,改革原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核准制度,建立和施行博士生导师资格备案制,从师德师风、培养质量、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等多方面考核导师资格,并鼓励学院形成适应自身特点的导师队伍学术成长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进“3+2+1”导师提升计划,通过开展新博导大会、导师业务培训和专业培训三种校内培训模式,鼓励国外培训和进修、开展专业实践课题两种校外培训模式,强化导师自身政治意识的一个核心要求;制定发布了《中国人民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中国人民大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国人民大学教职工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并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度,从多个环节保障导师队伍质量。

(责任编辑:刘潇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