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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做法

2019-01-24 来源:研究生司收藏

  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获得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资格以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围绕建设扎根中国大地的世界一流大学发展目标,结合北航实际情况,找准改革着力点,破除制约博士生教育发展的机制障碍,试点探索服务国家需求、提高培养质量的博士生教育新机制和新举措,力求为我国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和内涵式发展提供样本,为探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世界一流博士生教育发展道路做出贡献。

  一、探索“非财政拨款”培养博士生机制

  依托北航优势领域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探索“非财政拨款”博士生招生培养与科研项目经费投入的协同机制。通过“非财政拨款”招生计划招收的工程博士研究生,其培养经费主要由导师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导师在确定招收“非财政拨款”博士生后,学校财务部门将冻结该导师的部分课题经费(数额与所招收博士生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总额相当),并统一按年度发放(发放形式参照常规类型博士生)。“非财政拨款”的博士生没有任何标签,其助研金仍由导师根据其工作情况由导师按月发放。因目前纵向课题无法列支相当于国家财政拨款的生均经费,这部分费用须由导师的横向课题支付。

  基于现实着眼未来,探索工程博士新布局。为服务未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国防项目的需求,提前进行人才布局,实现可持续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培养,试点实施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工程博士研究生。对于承担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导师团队,试点招收硕博连读工程博士研究生,在博士培养过程中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系统能力、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国家储备面向未来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构建定制化、个性化的博士生培养方案

  以直博生培养方案为基准,充分发挥学科特色和优势,统一规划硕博连读、普博等各类型博士生培养,系统规划课程学习、学术训练等培养环节。开展课程供给侧改革,除公共的学科基础理论课程外,专业必修课和培养方案完全由学生和导师(组)根据研究(课题)需求和学生个人发展目标共同协商确认,解决课程设置与学生发展需求不一致的问题。在学术研究阶段,倡导团队指导,落实导师责权,尊重博士生科研兴趣,激发科研潜能,强化科研育人。鼓励博士生根据职业目标,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增强职业胜任力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加强学科伦理、人文素养等要求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来提升博士生的综合素质。

  三、以研究学分制为牵引,建立多渠道流转的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

  加强培养过程质量监控,要求导师每个月在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系统中对博士生的研究情况和表现进行综合打分,系统将自动记录导师打分并在学期末给出平均分数。要求博士生每学期提交研究进展报告,由导师对报告进行审核,未提交报告或未通过审核者,影响下一学期助研金的发放。通过资格考试、预答辩、答辩等环节明确博士生分流的关键环节与临界条件,加强面向博士生新生的分流机制宣讲与契约精神教育,为达到相应要求的转型者提供申请硕士学位机会。建立学校-学院两级申诉维权处理机制,依规依据严谨实施分流,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四、健全博士生奖助学金评选机制

  制定与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相适应的、更加完善的奖助学金评选体系。进一步加大学院对奖助工作自主权,体现评审的专业化,让优秀者受益,促使博士生多元卓越化成长。加强对各类奖学金评审材料的审核和公开,严格所有参评材料和参评环节的公开公示流程。通过研究生院网站、校研究生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获奖博士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形成创先争优、学学相长的良好氛围。结合研究生群体特点,举办“成才表率”先进事迹巡讲、研究生十佳评选等活动,通过典型引路、社会实践、文化熏陶、弘扬宣传等方式激发更多的研究生积极投身于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探索国际学术前沿的事业中。

(责任编辑:刘潇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