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港澳台办〔202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2021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规定,开展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第十八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 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 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办法
(一)本项目面向普通本科院校,采用总量控制、限额推荐的办法。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直接向教育部推荐。其他中央部门(单位)所属高校课程由其主管部门相关教育司(局)向教育部推荐。地方高校由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
(二)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账号由教育部分配,其他高校按照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分配。请各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和其他高校的主管部门于2021年5月8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详见附件2)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hyd@cutech.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应包含单位名称。收到邮件后将发放登录账号、密码和推荐候选人限额。
(三)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15日起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kjpj.cutech.edu.cn/fytef),根据“通知公告”中的《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操作手册》,按程序向推荐候选人选分配账号,推荐候选人选登录并完成个人填报。
三、材料报送
(一)推荐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电子材料请登录系统内填写。纸质材料包括推荐公文、汇总清单、推荐书和附件材料。推荐书请在学校完成推荐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带水印),按要求签名及加盖公章,其他纸质材料以学校公函形式报送。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二)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7日前完成系统内推荐工作。纸质材料于2021年6月10日前送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刘传斌、刘昕民,010-62532670、62514684
电子邮箱:hyd@cutech.edu.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评审评估处1301室,100080
附件:1.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
2.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推荐单位联系人信息表模板
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