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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语委甲骨文等古文字研究与应用专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语信司函〔2018〕47号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国家语委自2017年起牵头组织开展甲骨文等古文字研究与应用专项工作,按照 “统筹规划、协同攻关,拓宽视野、重点扶持,注重基础、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组织开展专项研究。经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18年度甲骨文等古文字研究与应用专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总原则。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甲骨文等古文字研究,挖掘阐释甲骨文等古文字的时代意义,推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二、课题研究对象。甲骨文及其他古文字。以基础研究、数字化建设、普及应用等类型为主,鼓励开展跨学科联合攻关、采用先进科技手段、关注古文字在思想文化传承方面的价值和作用。申请人按照总体原则自行设计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四、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重大项目50-80万元,重点项目20-40万元,一般项目10-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七、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内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八、课题完成时限:重大项目为3-4年,重点项目2-3年,一般项目2年。

  九、申报事项:填写《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可在国家语委科研网下载《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寄送我司。填好的电子版发送到keyanban@moe.edu.cn。

  十、课题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语信司(100816)

  联系人:刘畅

  电话:010-66097831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018年7月20日

来源:语信司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