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清理整治“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广东省将在全省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
此次清理整治对象主要是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违反《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地名命名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规范地名,主要包括:地名含义、类型或规模方面刻意夸大,专名或通名远远超出其指代地理实体实际的“大”地名,如“中央首府”“龙御天下”“欧洲花园”等;以外国人名地名以及使用外语词及其汉字译写形式命名的“洋”地名,如“马可波罗大厦”“曼哈顿社区”“香榭丽舍小区”等;盲目追求怪诞离奇,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低级庸俗或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怪”地名,如“99大厦”“加州1886”“BOBO自由城”“皇庭御景”等;一定区域范围内多个地名重名或同音的“重”地名,如某城市多处存在“建设路”“人民路”“解放路”等重名道路现象。
据了解,此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主要任务包括:第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第二,清理更新不规范地名信息。对标注不规范地名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进行更换;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第三,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
广东要求各地要合理确定清理整治清单,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认定原则和标准,通过社会征集、调查核实等方式,全面了解本地区不规范地名数量、分布等底数详情,掌握其在公共标志、户外广告标牌、相关证照上的使用情况。要结合摸底排查情况,采取部门会商、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等方式,对拟清理的不规范地名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最终确定不规范地名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