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语用司函〔201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提高中小学书法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定于6月举办“2016年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入解读语言文字发展演变规律,研究书法教育现状和交流书法教学经验,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书写、书法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6月6日-12日(报到时间:6月6日全天;返程时间:6月12日午餐后陆续返程)
报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榴园宾馆大堂(南京市玄武区进香河路38号),总台联系电话:025-83680666。培训班不安排接送机(站)服务,请学员自行前往宾馆。
三、培训对象
面向全国各省(区、市)中小学的书法教师。学员要求具有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书协会员资格。根据自愿原则,每省最多可选派3名学员。
四、组织保障
本次研修班由我司联合东南大学主办,由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中国书法研究院具体承办。研修班学员培训期间的学费和食宿费由我司承担,其他费用由选送单位承担。经考核合格,发放由东南大学印制的结业证书。
五、工作要求
请各省(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按要求推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组织填写《2016年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研修班报名表》(见附件),统一报名并于5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名称请统一标注为“某某省语委办报送书法教师培训名单”)至183432406@qq.com,同时抄送邮件至wenzichu@moe.edu.cn,不接受学校或教师个人报名。
联系人:
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刘荣才:13951841181,025-83795496;史如龙:13913978099,025-83795344。
教育部语用司吕旭峰:010-66097038。
附件:
2. 交通指南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