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语用司函〔20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升幼儿园园长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工作能力,夯实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基础,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定于2016年5月举办2016年语言文字工作幼儿园骨干园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解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交流幼儿园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研讨如何推进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培训对象、名额
(一)培训对象:幼儿园骨干园长培训班选派示范性幼儿园园长或其他骨干幼儿园园长参加。
(二)培训名额:每省(区、市)骨干园长3名。
三、培训时间、地点
幼儿园骨干园长培训班,2016年5月15日至21日,15日报到,21日离会。地点: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苏州)基地(江苏省苏州市学士街389号)。
四、培训经费
培训费、食宿费由主办方承担,其他费用自理。
五、报名、报到事宜
(一)2016年语言文字工作幼儿园骨干园长培训班由苏州市语委和苏州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承办,江苏省语委协办。请各省(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认真做好选派工作,并填写《学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于4月22日前将纸质版传真至苏州市语委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uzhouywb198@163.com,抄送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宣传推广与教育处:tuipuchu@moe.edu.cn。
(二)培训班原则上不安排接送机(站)服务,请幼儿园骨干园长培训班各学员自行前往苏州市旅游饭店(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留园街道留园路96号,前台电话:0512-65333878)报到。如确有需要请提前联系。
(三)联系方式
1.苏州市语委办
联系人:吴敏、马培元
电 话:0512-69395631,65221703,13862594479
传 真:0512-69395758,65115283
2.教育部语用司
联系人:雷云、顾佳成
电 话:010-66097810,66097040
附件:1.2016年语言文字工作幼儿园骨干园长培训班学员信息统计表
2.交通指南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