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语用司函〔20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提高中小学书法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商江苏省教育厅,教育部语用司将联合东南大学与中国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会共同举办“2015年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研修班”。现将研修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书法艺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也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中小学书法教育是中小学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人文素养的重要内容。此次培训旨在为全国各中小学书法教师提供一个良好的专业提升和教学交流平台,进一步提高中小学书法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7月3日—7月9日(报到时间:7月3日全天;返程时间:7月9日午饭后陆续返程)
报到地点:南京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九龙湖宾馆大堂(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77号)
三、培训对象
面向全国各省(区、市)中小学的书法教师。学员要求具有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书协会员资格。根据自愿原则,每省最多可选派3名学员。
四、课程安排
日期 |
上课时间 |
授课内容 |
上课地点 |
7月4日 |
上午9:00—12:00 |
开学典礼 贯彻落实规划纲要, 提高语言文字能力 |
南京九龙湖宾馆 |
语言文字与当代中国书法文化的哲学思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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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
篆书教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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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 |
上午9:00—11:30 |
楷书教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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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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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 |
上午9:00—11:30 |
行书教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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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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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 |
上午9:00—11:30 |
隶书教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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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
古文字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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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 |
上午9:00—11:30 |
草书教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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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
书法艺术创作旨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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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9日 |
上午9:00—11:30 |
毕业典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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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返程 |
五、组织保障
研修班由教育部语用司和东南大学、中国书协教育委员会共同主办,由东南大学中国书法研究院负责具体承办。研修班学员培训期间的学费和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选送单位承担。经考核合格,发放由东南大学印制的结业证书。
六、工作要求
请各省(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按要求推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统一组织填写《2015年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研修班报名表》(见附件),统一报名并于6月1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名称请统一标注为“某某省语委办报送书法教师培训名单”)至183432406@qq.com,同时抄送邮件至wenzichu@moe.edu.cn,不接受学校或教师个人报名。
联系人: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办公室马民华,电话:13951672169。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