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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中小学
书法教师研修班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1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提高中小学书法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部语用司将联合中央美术学院共同举办“2014年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研修班”。现将研修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书法艺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也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中小学书法教育是中小学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人文素养的重要内容。此次培训旨在为全国各中小学书法教师提供一个良好的专业提升和教学交流平台,进一步提高中小学书法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10月27日—11月2日(报到时间:10月26日下午14:00后;返程时间:11月3日早餐后陆续返程)

  报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5号楼一层大厅

  三、培训对象

  面向全国各省(区、市)中小学的书法教师。学员要求具有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书协会员资格。根据自愿原则,每省最多可选派3名学员。

  四、课程安排

日期

上课时间

授课内容

上课地点

1027

上午9:00—11:30

开学典礼

中央美术学院

电教学术报告厅

下午2:00—4:30

汉字与中国书法

1028

上午9:00—11:30

楷书教学方法研究

下午2:00—4:30

1029

上午9:00—11:30

楷书教学方法研究

下午2:00—4:30

1030

上午9:00—11:30

隶书教学方法研究

下午2:00—4:30

1031

上午9:00—11:30

行书教学方法研究

下午2:00—4:30

11 1

上午9:00—11:30

篆书与古文字研究

下午2:00—4:30

11 2

上午9:00—11:30

布展

下午2:00—4:30

毕业典礼

  

五、组织保障

  研修班由教育部语用司和中央美术学院共同主办,由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书法系具体承办。研修班学员培训期间的学费和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选送学校承担。经考核合格,发放由中央美术学院印制的结业证书。

  六、工作要求

  请各省(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按要求推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统一组织填写《2014年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研修班报名表》(见附件),统一报名并于10月1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名称请统一标注为“某某省语委办报送书法教师培训名单”)至cafasfx@163.com,同时抄送邮件至wenzichu@moe.edu.cn,不接受学校或教师个人报名。

  联系人: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办公室王秀玲010—64771061,祖彦飞15810149889;教育部语用司张昳丽,010—66097038。

  附件:2014年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研修班报名表.doc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14年9月18日

  

 

 

 


 

来源:语用司收藏
(责任编辑:任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