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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语委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
参赛队伍选拔工作的通知

国语函〔201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语委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节目开播以来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得到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和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为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形成长效机制的指示精神,更好建设 “中国汉字听写大会”这一平台,进一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家语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参赛队伍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目的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近年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纷纷提出提案、建议案,希望能够重视加强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参赛队伍选拔,扩大活动社会效益,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切实提高中小学生乃至全民的汉字书写能力。

  二、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1999年9月1日之后出生、各科成绩良好的全日制初中在校学生。

  三、选拔方式

  1. 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选拔活动。

  2. 各省(区、市)最终选拔一支由单一学校为单位组建的队伍参加全国比赛。每队6人(其中1名为候补队员)。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参赛队应至少保证1名正式队员是本区少数民族学生。

  3. 各省(区、市)选拔方式自定,在广泛开展学校汉字书写活动的基础上,可以在不增加学生负担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方式选拔,也可以指定队伍参加。各级选拔竞赛题目由本省(区、市)自行确定。选拔参加全国比赛的队伍应适当向农村、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学校,以及国家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倾斜。

  4. 各省(区、市)需另推荐1-2名在本地就学的港澳台籍同龄学生参与全国专场选拔。专场选拔由国家语委和中央电视台另行组织。

  四、选拔时间

  2013年12月15日前,各省(区、市)报送整体选拔工作方案及省级选拔赛决赛方案。

  省级选拔赛决赛将由教育部语用司及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派出专门小组直接参与监督指导,并进行专题拍摄。

  2014年3月1日前,各省(区、市)报送推荐的港澳台籍学生名单。

  2014年4月15日前,各省(区、市)完成省级参赛队伍选拔工作,并报送参赛队伍名单。报送名单除参赛队员外,还需包括2名随队指导教师。

  2014年“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全国比赛将在4月下旬或5月上旬举办。具体比赛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参赛队伍选拔工作对提高青少年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重要意义。选拔活动要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要通过选拔活动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水平的提高。

  (二)精心组织,确保选拔活动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赛前培训应在学生自愿且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严禁停课培训;严禁有损学生健康的高强度集训;严禁超龄学生、跨校组队参与活动(民族自治区为落实民族选手参赛要求,可经申请后允许一名少数民族学生跨校组队);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推销相关资料。

  (三)做好组织宣传,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要积极联系、配合有关媒体,做好当地开展选拔活动的宣传报道。要认真总结经验,收集相关活动文字、图片等资料,并及时报送国家语委办公室(教育部语用司)。选拔工作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语用司主页、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官方网站(www.中国汉字听写大会.com)。

  联系及咨询方式:

  文件上报:教育部语用司文字处张艳,010-66092215;孟庆瑜,010-66097040;传真:010-66096681;电子邮箱:wenzichu@moe.edu.cn

  竞赛事项: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中国汉字听写大会节目组》孙凯,13381205005;寇文星,18611686775。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10月21日

来源:语用司收藏
(责任编辑:李朝晖(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