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好青少年足球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经研究,决定举办“强国足球梦——第五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影像展”(以下简称影像展),通过作品征集、线上展示和线下展览,展现校园足球体教融合、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果,展示校园足球发展对立德树人的作用和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对我国足球事业发展的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传播校园足球好声音,讲述校园足球好故事,弘扬健康向上的价值观,营造健康的足球文化氛围,通过展览与“强国足球梦”有关的摄影、摄像(视频)作品,切实展示校园足球育人功能,宣传广大青少年在校园足球运动中学习到的优秀品质和向上精神,展示校园足球高质量发展的新面貌,营造关心、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展示主题
强国足球梦。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四、展示内容
(一)足球推广:反映各地区、城乡和男女青少年校园足球优质均衡发展,开展校园足球普及与教育振兴乡村相结合的影像作品。
(二)足球教学:关于足球课程、体育课足球教学场景及校园足球队日常训练、足球训练营活动、足球师资队伍培养培训等,体现校园足球教学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因材施教的影像作品。
(三)足球样板及人才培养:在建设中国特色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过程中,各地区组织开展的各类具有影响力的校园足球精英集训队、训练营,开展校园足球人才选拔、培养、训练、比赛的场景。
(四)足球竞赛:记录各地各级各类青少年足球赛事中,青少年在赛场上顽强拼搏、团结协作、奋力争先,在赛场下团结友爱、齐心协力、互帮互助的场景以及相关赛事获奖瞬间。
(五)足球融合及引导:深化体教融合,加快推进校园足球与青训体系“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合作格局。展示各地区、各机构加强校园足球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宣传工作,以及在校园足球运动普及过程中,制作的受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视频作品。
(六)足球生活:关于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参与社会相关机构开展的课外足球相关活动,参与以足球为主题的征文、绘画、手抄报活动等,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青少年开展足球运动的相关作品。
(七)女子足球:集中反映校园女子足球队建设、女子足球队发展、女子足球运动普及以及青少年足球女将在绿茵场上奋力拼搏、英姿飒爽的影像作品。
(八)足球文化:展示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软硬件设备设施、校园足球环境营造、趣味足球活动、学生观看足球赛事、足球名人参与校园足球的影像作品。反映校园足球与地方特色、民俗风情、自然环境相关的特色足球场景,学校依托足球运动开展的特色活动场景。
五、有关要求
(一)参展者必须拥有参展作品的著作权。参展作品须为本人作品且未经公开刊登发表,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被检举经查证属实者,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入选参展者有义务向组委会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不允许后期抹除、添加和移动照片中的视觉要素。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或底片),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之后归还底片。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的参展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三)所有参展作品,参展者拥有其版权,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校园足球的宣传和复制后制作画册、宣传册等印刷品使用。
(四)具体格式
1.摄影作品:参展作品须原创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参展作品为JPG格式,图片单边不小于3000像素。单张图片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展示内容类别”。组照不超过8张,要统一主题,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命名,命名形式同单幅作品一致,其中每张照片需标明顺序。
2.摄像(视频)作品:参展作品可以是纪录片(10分钟以内)、剧情片(10分钟以内)、宣传片(3分钟以内)三种中的一种,每件作品均需提交MP4、MOV、AVI或VOB、MPEG等常用视频格式(不压缩,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和FLV格式(FLV格式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两种,同时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字幕。摄像作品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展示内容类别”命名。
(五)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展资格。
(六)本次影像展不收取费用,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参展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参展者自行承担。主办方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入选作品将于活动期间进行多次展出。
六、参展人员和作品申报
(一)全国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学生等,重点面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进行征集,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申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认真组织本地区教育系统的作品推荐工作,将摄影作品、摄像(视频)作品、作者身份证影印、报名表(附件1)、统计表(附件2)保存在U盘内邮寄(不接受光盘资料),推荐作品数量合计不少于本地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数量。
(二)关注校园足球题材的摄影家、摄影摄像爱好者自行申报。请参展者将摄影作品、作者身份证影印、报名表(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uqiuyingxiangzhan@163.com;将摄像(视频)作品、作者身份证影印、报名表(附件1)保存在U盘内邮寄(不接受光盘资料)。
申报日期: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运营中心(邮编:100702)。联系方式: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高梦昱,010-66096474;中国青年报社 肖成龙,010-64098069。
附件:1.“强国足球梦——第五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影像展”报名表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