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校,有关媒体,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科学研究、专业咨询、业务指导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内涵式发展,发挥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育人功能,决定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职责
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是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是非常设学术机构,接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开展校园足球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青少年校园足球事业,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长期从事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教学、训练、竞赛和研究或相关工作,熟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学术造诣高、工作经验丰富,在全国或本地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教育领域有较高知名度。推荐人选原则上具有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7周岁。
三、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程序
1.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校,以及有关媒体和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推荐1-2名委员人选。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推荐人选时,经本人同意,可优先推荐首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委员。
2.请各推荐单位于3月1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寄送我办,同时发送电子版。
3.各单位推荐人选经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遴选,确定入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公布。当选委员由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聘书,任期两年,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止。
联系人及电话:刘诗尧,010-66096474。电子邮箱:66096474@moe.edu.cn。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1.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