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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2018-05-10 来源:体卫艺司收藏

  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到2018年,学校美育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切实落实国办要求,我部与山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一、教育部

  教育部就学校美育的改革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进美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进美育教研科研;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鼓励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高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中加大乡村美育教师培训力度;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中外人文交流;组织国家级媒体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校美育改革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一)开齐开足美育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中规定占总课时9%的下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20%。普通高中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72学时。普通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

  (二)丰富美育课程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设音乐、美术课程,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地方课程;普通高中开设音乐、美术必修课程,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供学生选修;职业院校开齐开足与基础教育相衔接的音乐、美术必修课程,将古诗、名曲、名画赏析等纳入选修课,拓展开设舞蹈、诗歌、摄影、旅游文学、动漫艺术、艺术设计、剪纸等艺术特色课程和民间艺术课程,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普通高校开设以艺术鉴赏为主的限定性选修课程,开设艺术实践类、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等方面的任意性选修课程,重视和加强艺术经典教育。

  (三)采取有力措施配齐美育教师。根据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有计划、分步骤配齐专职艺术教师,重点补充少数民族、边境、南疆团场美育教师。通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团场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充实团场学校美育教师,聘请社会优秀人才担任兼职艺术教师;中职学校结合自身特点,配齐配好专兼职美育教师;普通高校根据美育课程开设需要,加快公共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师域内美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采取对口联系、团场巡教、挂牌授课等多种形式,鼓励城市美育教师到团场学校任教。依托高校,特别是师范院校培养合格的中小学美育教师,在团场学校设立美育实习基地,积极开展顶岗实习。鼓励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担任高校艺术教育专业的兼职教师,指导学生教学实践。

  (四)深化学校美育教学改革。按照国家规定的不同学段美育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以及内容要求,强化美育育人目标,根据社会文化发展新变化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开辟新的教学途径。开发利用兵团民族民间美育资源,搭建开放的美育平台,拓展教育空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积极参与人文交流。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教科研活动,取得一批美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成果,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学校美育的整体发展。

  (五)建立美育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美育教育资源覆盖面。以兵团实施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为契机,加强美育网络资源建设,加快推进边境、少数民族、南疆地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支持和指导教师用好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将优质美育资源输送到偏远团场学校。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联合建设美育资源的网络平台,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结合“互联网+”发展新形势,创新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方式,加强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学习平台建设。

  (六)加强美育教研科研工作。以服务决策为导向,整合资源,协同创新,深入研究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打造高校美育综合研究的高地和决策咨询的重地。深入开展美育教学研究和教材研究,形成教材更新机制。加强基础教育阶段艺术类学科教研队伍建设,建立教研员准入制度,严格考核要求。探索建立师域美育中心教研协作机制,发挥学科带头人在美育教学研究上的引领作用,促进美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七)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兵团文化集红色文化、中原文化、边疆文化于一体的优势,将以“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主要内涵的兵团精神融入音乐、美术、舞蹈等美育课程,传承兵团优秀文化,培养“兵团人”,培育“兵团心”,培植“兵团情”。

  (八)建立健全美育评价制度。依据普通中小学艺术课程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力量研制学生艺术素质评价标准、测评指标和操作办法,每年对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建立美育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和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

  (九)加大美育投入力度。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筹措资金,保证美育教育发展的基本需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艺术教育场馆建设,文化建设项目的布点向学校倾斜,促进学校资源和社会资源互动互联,促进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师团筹措和利用社会资金对团场中小学校美育支教、走教教师给予专项补贴。

(责任编辑:刘潇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