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到2018年,学校美育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切实落实国办要求,我部与山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一、教育部
教育部就学校美育的改革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美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美育教研科研;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鼓励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高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中加大乡村美育教师培训力度;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中外人文交流;组织国家级媒体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校美育改革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全面加强美育课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美育课程设置标准,开齐上好美育课程。积极推进学校美育课程改革,根据大中小幼不同层次学校特点和美育规律,推动实施幼儿园艺术游戏活动普及化、义务教育学校美育课程多样化、高中阶段学校美育课程模块化、普通高校美育课程专业化等具体改革措施,逐步建立大中小幼相互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
(二)努力提升美育师资水平。进一步加大美育教师招聘力度,实施自治区美育教师专项补充计划,通过特岗教师招聘、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等多种渠道补充美育师资,配齐配强美育教师。认真落实教育部《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推动各级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等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和吸引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担任学校美育兼职教师,拓宽美育师资渠道。强化学校美育师资培训,在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中增加美育师资培训比例。积极创造机会和搭建平台,争取对口援疆高校资源,加大高校艺术教师培训力度。自治区每3年举办1次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每2年举办1次高校艺术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
(三)加大学校美育经费支持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年度工作经费预算内保证艺术教育经费并逐年增长,保障美育课堂教学、教师进修、兼职教师聘请、学校美育设施和美育实践活动的投入,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及个人捐资支持学校艺术教育事业。
(四)大力推广美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发挥好学校美育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反分裂反渗透教育之间的融合促进作用。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立足新疆实际,发挥人文优势,积极开发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符合学生特点的美育活动,以舞蹈、戏曲、民歌、书法、绘画、篆刻、剪纸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为主要内容,广泛组织动员学生开展各项美育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参与度和活动普及率,扩大美育实践活动覆盖面,确保校校有活动、人人有项目。自治区每3年举办1次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地至少每3年举办1次艺术展演活动,各级各类学校每年举办1次校园艺术节活动。
(五)重点推进农村学校美育工作。以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创建为抓手,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深化自治区农村学校美育改革。加快农村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进度,重点培训农村美育课程兼任教师。建立区域艺术师资联盟,支持美育教师走教支教,引导城市优秀美育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鼓励校外优秀文艺工作者到学校兼职。自治区各级中小学名特优美育教师评选向农村学校一线教师倾斜,美育教师申报特级教师和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应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艺术课经历。
(六)促进美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建设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资源网络平台,大力开发与课程教材相配套、符合新疆实际需求的高校和中小学美育优质数字资源。创新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方式,依托自治区“三通两平台”等远程教育渠道,开设中小学美育名师讲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支持优秀教师利用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农村美育教师信息化能力培训,将美育优质资源输送到农村学校,扩大美育优质资源覆盖面。鼓励各级各类学校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建设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美育学习平台,推动信息技术与学校美育深度融合。
(七)进一步丰富学校美育文化内涵。大力推进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艺术社团建设,发挥学校美育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各类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大学生艺术团创建,到2020年建设自治区级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100所,自治区级大学生艺术团50个。积极培育校本美育特色项目,形成 “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良好局面。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美育培训,提高美育认识,自觉将美育理念贯穿在学校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各环节。
(八)有效开展学校美育教研科研。逐步建立自治区各级美育科研机构与学校的对接指导机制,促进美育科研成果的转化。建设和培育一批艺术教育科研基地,加强科研与教研的结合,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和优质美育资源。自治区和各地定期举办大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中小学美育优质课展示活动、高校公共艺术精品课展示活动,自治区各级教育规划课题单列学校美育项目,整合资源,协同创新,深入研究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九)合理开发利用社会美育资源。各地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政府引导、家庭参与、社会支持,促进社会文化资源向学校集聚。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学生提供美育服务的新模式,大力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到2020年全区进校园演出展览场次每年在50场以上。邀请社会文化团体、文化艺人进学校为学生表演、授课、讲座,辅导学生开展美育活动。
(十)切实发挥美育质量监测作用。自治区制定中小学艺术课程学业质量标准,纳入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将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素质报告书,将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计入中考成绩以等级制呈现,将普通高中艺术课程纳入学业水平测试并作为高校艺术专业录取依据,将高校艺术类选修课程纳入学分制考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