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到2018年,学校美育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切实落实国办要求,我部与山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一、教育部
教育部就学校美育的改革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育教研科研;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鼓励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高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中加大乡村美育教师培训力度;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中外人文交流;组织国家级媒体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美育改革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开齐开足各级各类学校音乐、美术课程,切实解决挤占艺术课程的问题。坚持面向全体学生,通过艺术课堂教学和课余艺术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艺术特长,促使学生形成艺术技能,提高艺术素养。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课时总量要达到国家课程方案规定总课时的9%-11%,普通高中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达到6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艺术课程作为公共基础必修课并保证72学时,普通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保证每名学生至少选修1-2门艺术课程。加大力度延伸其它美育课程的融通和开设。幼儿园适当调整增加美育活动时间,设计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美育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创造条件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校本课程或教学模块;职业院校积极探索开好体现职业教育专业和学生特点的拓展课程,普通高校采取多种方式开设艺术类课程。各级各类学校要探索开设具有宁夏特色的宁夏花儿、民族民间舞蹈和剪纸等美育课程。大力推进京剧、秦腔、书法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同时,积极开展经典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校园,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美育课程。基于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及多媒体设备,评选一批精品美育在线开放课程,补充和优化“宁夏教育云”数字美育教育资源,鼓励学校通过“网络在线课堂”推开美育网络课程。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切实发挥宣传阵地和载体对美育工作的有效推进,切实把控美育作品的政治、思想、艺术性,形成良好校园艺术文化氛围。
(二)补充配齐中小学艺术教师。加强美育教师转岗规范管理,确保美育教师归岗承担美育教育;教育行政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提升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事业编制招考美育教师比例,在免费师范生招录中按照每年不少总额的15%设置美育教师专项计划,切实解决学校音乐、美术教师不足的问题。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同高等院校特别是师范院校加强合作,在农村中小学校设立教育实习基地,实施美育教师置换研修和美育师范专业学生顶岗实习。以交流轮岗、对口联系、校际联合、走教等多种形式,鼓励城市美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专家、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学校退休艺术教师等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美育教师,弥补学校美育师资不足和实现美育人才资源共享。实行精准帮扶艺术薄弱学校项目,文化部门、文联要组织社会艺术专家走进校园,定点帮扶艺术项目(舞蹈、器乐、合唱、戏曲、书法、剪纸)薄弱学校,促进学校艺术特色形成和艺术教师能力提升。落实美育教师待遇,将组织课外艺术活动、学生艺术社团排练和展演等计入美育教师教学工作量,加大对美育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和在艺术薄弱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社会人士的表彰力度。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自治区级培训计划中加大对乡村美育教师的培训力度,自治区每年培训美育教师500名左右,提升美育教师综合技能和教学水平。
(三)提高艺术教学科研水平。加强美育学科教研科研建设,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艺术教育专家委员会,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美育教育教研科研机制。配齐各级教研机构音乐、美术教研员,完善美育学科三级教研协作制度。定期开展美育教研活动、美育教师专业能力竞赛展示、美育精品课程评选等活动,举办大中小学幼儿园艺术教师音乐专业汇报、美术作品展览和教育科研论文交流。在全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向美育研究课题倾斜,探索建立学校美育教育科研基地或发展中心。积极开展全国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建立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坊和艺术实践工作坊。
(四)强化美育实践。搭建美育实践平台,自治区每三年分别举办一届大学生和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每年在全区范围举办至少两个专项艺术展演活动。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必须举办一次校园文化艺术节(或艺术周、艺术月)活动,形成美育活动长效机制。实施美育实践活动课程化管理,探索弹性放学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结合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美育学习实践活动,聘请校外专业人士和艺术教师在校内开展学生艺术技能培训。文化部门、教育部门联合组织优秀文艺团体赴大中小学开展高雅艺术和传统优秀文化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活动,每年组织演出不少于200场。实施宁夏学生艺术团提升计划,建设30个高水平学生艺术团体、100个学生美育社团。建立学校美育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管理工作者、优秀美育教师赴国外开展短期研修,鼓励学校组织学生艺术团体参与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和人文合作活动,邀请国外知名学生艺术团体和艺术专家到宁夏开展交流活动。
(五)加大美育工作保障。实施全区美育质量提升工程,从教学与实践、交流与合作、考核与评价等方面促进美育提升,逐步改变薄弱地位。各级人民政府要保证学校美育发展资金投入,加大美育资金保障力度。各级各类学校确保学校美育经费在教育经费中的支出达到一定比例,保证美育课堂教学、教师进修、兼职教师聘请、学校美育设施和美育实践活动的投入。各地按国家标准基本配备要求,配足配齐艺术设施设备,建设美育学科专用教室。继续大力实施“全面改薄”项目,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力度,改善学校美育教学条件。根据学校美育教育发展需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布点统筹考虑学校美育教学需要,年度项目配置率不低于总项目的15%。县(区)公共文化设施同时作为青少年文化艺术活动场所免费或低收费向学校开放。
(六)建立学校美育督导评价制度。各级人民政府督促执行《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强化学校及主管部门美育职责,将美育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对教育行政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自治区学校艺术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运用现代化手段对美育质量进行监测,将中小学校美育课程开课率作为对学校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学校艺术多功能室、学具、乐器使用率的督查。以艺术教育素质测评实验区为试点,逐步面向全区各市、县(区)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艺术素养纳入全区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逐步在全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过程中实施艺术考试,并建立美育教育发展及艺术素质测评结果公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