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司〔2017〕360号
中央部门(单位)所属高校:
为进一步优化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布局,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引领和支撑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在国家“十三五”重点学科领域和优势学科方向布局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
1. 瞄准国际科技前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实现创新引领的优势学科。
2. 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聚焦产业发展、有望实现颠覆性创新、催生新产业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特色学科。
3. 面向国家发展重点领域、问题导向、文理融合的综合智库型支撑学科。
二、申报条件
各校推荐的“111基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学科基础:
依托学科应为国内一流优势特色学科,建有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
2. 人员构成:
(1)应聘请10名以上国外人才团队,其中包括:1名以上国际一流学术大师,5名以上高水平学术骨干;或成建制10人以上国际一流国外团队。
(2)国内人才团队10人以上,其中包括5人以上优秀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拔尖人才。
(3)两个“111基地”不得引进同一名国际学术大师。
3. 人员条件:
(1)国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大学、研究机构任职或受聘于世界一流学科队伍中,与基地有良好的合作研究基础。
(2)国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对中国友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国际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诺贝尔奖获得者可适当放宽),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3)国际学术大师应为外国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或国际公认的一流专家学者,其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
(4)国外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5)国内工作时间:国际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国外学术骨干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保持有1名以上国外学术骨干长期在基地工作。
(6)国内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科研骨干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两院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人才计划获得者应占有一定比例。
三、申报要求
1.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方式,每校1项。申报高校范围为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
2. 各校要高度重视申报、严格把关,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结合学校发展整体规划,认真组织、公开遴选,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3. 请各相关高校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申请书》(见附件),并出具盖有学校公章的推荐函,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函原件、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成册)、电子版光盘一式1份,报至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须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http://202.119.81.147:8006/)上报“111计划”有关申报材料。
4. “111计划”管理办公室将在高校申报的基础上对基地进行形式审查、专家函评及答辩评审(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和评审结果届时将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网站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111计划”管理办公室教育部科技司联系人:杨文辉
联系电话:010-66096358
电子邮箱:zh@moe.edu.cn
“111计划”管理办公室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联系人:蔡顺康、胡灵山
联系电话:010-68948899-50522
电子邮箱:wjsjhc@safea.gov.cn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