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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教育部创新团队滚动支持的通知

教技司〔2016〕3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稳定支持优秀创新团队,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引领和支撑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根据《“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教人〔2004〕4号)和《关于组织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6〕78号)要求,拟对2012年度立项(培育)的优秀教育部创新团队给予滚动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滚动支持条件

  1. 已按教技司〔2016〕78号文件要求,对2012年度立项(培育)的教育部创新团队进行了结题验收,且验收成绩为优秀。

  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如原带头人超龄,可推荐团队成员中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骨干担任。鼓励面向国内外吸引顶级(拔尖)科学家担任团队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3. 团队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能够保障滚动期建设经费每年100万元,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投入力度。

  二、滚动推荐名额

  1. 凡是2012年度立项(培育)的教育部创新团队,符合滚动支持条件的均可推荐,不受名额限制。

  2. 对于2012年之前立项,经学校批准延迟到今年结题且符合滚动支持条件的优秀团队,也可申请滚动支持。

  三、滚动周期

  滚动支持一个周期为3年,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推荐和材料报送程序

  拟申请滚动支持的教育部创新团队须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滚动支持申请表》(见附件),由团队依托学校审核盖章,电子化成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名称-带头人姓名”),连同结题验收意见(PDF版本)于2016年9月20日前发送至科技司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骁

  电子邮箱:tuandui@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6298

  附件:教育部创新团队滚动支持申请表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8月31日

来源:科技司收藏
(责任编辑:于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