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司〔20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要求,受科技部、国家统计局委托,我司开展高等学校创新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高等学校是国家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力量。开展高校创新调查,旨在全面掌握高校人才支撑、技术转移和科技服务工作情况,科学测算高校对企业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评估创新要素在创新主体间的流动与扩散状况,为制定创新政策、优化创新环境提供依据。创新调查成果,对于展示高校成就、促进协同创新、推进综合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对象分为高校和科技人员两类。高校调查关注通过人才培养与服务、产学研合作研究、科研成果转化与扩散等途径,支持和推动企业创新的工作与成效;科技人员调查关注个体在上述活动中的行为与感知,了解校企合作创新的机制障碍与政策诉求。
三、方式方法
调查采用网络直报方式进行。高校实行属地化全样本调查。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属地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院校参加调查。科技人员实行抽样高校全样本调查。高校由各地自行选取,应包括综合、理工、师范、行业、新升本科和高职等至少6所不同类型的高校,以全面反映实际。请被抽样高校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本校2015年度新立项横向项目负责人参加调查。
四、工作要求
本次调查统计2015年度发生的高校创新活动。网络填报地址为http://219.234.174.158:8080/que-surveys/login.do。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登录账号密码见附件。高校和科技人员自行注册账号并登录填报。各单位应于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填报。为保障高效网络,请避免临近截至日期填报。
高校创新调查是科技统计的扩展和提升,是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地高度重视首次创新调查工作,通盘设计,精心组织,确保调查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对调查方式及内容的意见建议请反馈我司或中国教科院。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教育部科技司 李人杰 010-66096358
问卷咨询: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010-62003797
技术咨询:徐学斌 15810163267
意见反馈:zh@moe.edu.cn
附件:高校创新调查操作指南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