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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做好“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
新修订教材使用全员培训暨举办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4〕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帮助广大教师更好地把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2013年修订版教材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切实用好新教材,教育部社科司决定对本门课程骨干教师开展示范培训。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本地、本校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确保通过部级示范培训、省(区、市)级教育部门培训和高校培训三种形式,实现本门课程新修订教材使用全员培训。现将示范培训班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以吃透新修订教材基本精神为重点,帮助任课教师尽快熟悉和把握新教材修订的原则、思路和重点难点,切实用好新教材,保证开课质量。

  二、培训人员

  培训对象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骨干教师。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4月9(周三),8日(周二)下午报到,10日(周四)上午离会,会期一天。

  报到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专家公寓大厅(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16号)。

  四、有关事项

  1.选派要求:请各省(区、市)教育部门认真遴选任课骨干教师,并通知培训人员认真研读教材,做好准备工作。

  2.请各省(区、市)教育部门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将培训人员的名单及有关情况(按附件2要求详细填写有关内容)于2014年3月20日前集中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司教学处。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所在地教育部门统一报名。

  请培训人员登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网站(http://http://www.sxz.edu.cn),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左下方的“培训报名”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报名。

  3.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食宿由会议安排。

  4.会议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乘车路线见附件3。

  社科司联系人及电话:查广云,010—66097529;刘成荫, 010—66097537。

  邮箱:202b203@163.com

  技术支持:曹培庚,010—58556275; 杨纯,010—58556623。

  附件:

  1.名额分配表.doc

  2.回执.doc

  3.乘车路线.doc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4年3月13日

来源:社科司收藏
(责任编辑:任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