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政〔2003〕1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思想
1.哲学社会科学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要大力发展自然科学,而且要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并重,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资源丰富,队伍结构合理,学科门类齐全,基础研究优势明显,国际学术交流活跃,图书资料建设具有一定的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高校为繁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做出了重大贡献,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文化繁荣和人才培养做出了显著成绩。但是,与世界不断变化的形势和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相比,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要充分认识哲学社会科学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繁荣。
2.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是否体现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性质、方向和水平的根本尺度。要不断增强实践意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课题的研究,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过程中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积极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要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积极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战略,努力创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要采取联合攻关的科研组织形式,推动学科之间尤其是文理学科的交叉渗透,推动跨学校、跨地区、跨系统的联合,发挥集成优势,形成重大创新成果。要加强学术规范建设,树立良好学风。
二、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我部从2003年开始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包括重大课题攻关计划、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人才培养和奖励计划、学术精品奖励计划、文科教育改革计划、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计划。
3.实施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计划。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需要,组织高校教师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联合攻关,力争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4.继续实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政策和经费等方面大力支持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不断推动重点研究基地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咨询服务、信息资料建设和科研体制改革,使其在动态管理中保持先进性,努力使重点研究基地的整体科研水平在若干年内居国内领先地位,并在国际相同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声誉。
5.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和奖励计划。启动哲学社会科学新世纪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和学术新人培养培训计划。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设立哲学社会科学特聘教授岗位,增加高校文科教师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中所占的比例,将高校文科教师列入“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鼓励高校从实际出发设立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岗位,并给予与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院士相应的待遇。
6.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精品奖励计划。在进一步完善“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制度的基础上,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精品奖励计划,对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基础研究成果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应用研究成果给予重奖。
7.实施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改革计划。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在认真总结我国高等文科教育经验和积极吸收国外高等文科教育发展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高校文科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把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作为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两课”教学的重要环节,为高校文科师生和“两课”教育师生深入了解社会、研究现实问题创造条件。
8.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计划。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图书资料建设,加大专业图书资料建设投入。加快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资料库、应用研究数据库以及外文原版图书期刊中心书库建设,加快“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资源共享、方便快捷的图书情报系统。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研究手段的现代化,重点支持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的建设。加强高校文科学报建设,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大刊工程,重点建设一批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期刊。设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学术会议专项基金,资助高校在境内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扩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国际影响。
三、加强领导,改进管理,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全面繁荣
9.切实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的领导。成立教育部社会科学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宏观领导。成立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发挥专家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参谋咨询作用。认真研究和把握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和研究的规律,改进领导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有利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繁荣的良好环境。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优秀人才的奖励和宣传,形成重视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尊重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氛围。适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合理配备高校领导班子成员。
10.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条件的改善,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合理确定并逐步提高哲学社会科学在教育经费中所占的比例,保证哲学社会科学经费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逐年增加而相应增长,特别要为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成长、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的运用和重大课题的研究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和充足的经费资助。
11.进一步深化高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研究机构开放和研究人员流动;引进公平竞争机制,建立科学公正的评审制度和评价体系;加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系统的建设。倡导遵守学术道德、尊重他人劳动和他人创造的学术规范,注重保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建立健全高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加强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应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繁荣的具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