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我部联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在第36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推荐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请于2020年6月5日前将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报送至活动组委会(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

  三、推选流程

  (一)各省级教育部门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此次推选活动,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优中选优,确定2名候选人。

  (二)中央媒体公布候选人先进事迹,社会公众通过相关网络媒体、报纸进行投票。

  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引导师生员工、家长、社会公众参与投票。

  (三)中央媒体、专家学者、历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代表等组成推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候选人情况,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四、推选要求

  (一)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特别是高校医学院和附属医院中的优秀教师典型。

  (四)要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以及在教育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五)要积极配合中央媒体,创新活动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广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扬、高顺利

  联系电话:010-66096771、66020522(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电子邮箱:jsszhc@moe.edu.cn

  附件:1.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2.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组委会

(代 章)

2020年5月14日

来源:教师司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