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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教育部-中国电信
中小学校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教师司函〔201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精神,全面提高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按照教育部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决定组织实施“教育部-中国电信中小学校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4-2015年,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的方式,对全国10.1万名中小学校长进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提高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促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水平提升。

  二、培训对象

  集中培训对象: 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基础较好的中小学校长。2014-2015年每年培训500人。

  远程培训对象:全国中小学校长。2014-2015年每年培训5万人。各省(区、市)参训校长分配名额见分配表(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围绕创设校园信息化环境、提升学校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教师和学生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进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等内容开展培训。

  四、培训方式、时间

  1.集中培训采取专家讲授、案例研讨、同伴互助、操作实践等方式,为远程培训培养能主持和管理网络研修活动的“种子”校长。每班50人,每期8天。

  2.远程培训采取网络研修与线下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方式,利用校长网络研修工作坊,建立信息化领导力提升共同体,通过专家引领、骨干指导以及校长自主选学、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帮助校长提升信息化领导管理能力。远程培训采取虚拟班级组织管理,以地、市为单位组班,每班100人,远程培训不少于50学时。

  五、组织管理

  1.本项目由教育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负责提供课程资源开发和集中培训等所需经费,各省电信公司负责提供本省远程培训所需经费。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中央电教馆作为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同时确定一个省级中小学校长(教育干部)培训机构作为本省的项目执行机构,并选派1名负责人承担项目协调管理工作。

  3.各省级承办单位要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同时加强与本省电信公司沟通交流,做好本省项目实施工作。

  4.中央电化教育馆将组建专家团队,研制中小学校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培训课程标准、测评指南,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工作。同时加强宣传,扩大项目影响力,打造项目品牌。

  5.参与该项目视为参加过国家级培训经历,参训校长培训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记入培训学分。

  六、其他事项

  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该项目列入本省中小学校长培训总体规划,提前做好整体设计和实施准备。3月21日前,请将本省项目负责人信息表(见附件2),传真至中央电化教育馆。

  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

  中央电教馆项目执行办公室 杨金勇 韩骏

  电话:010-66490959

  传真:010-66490949(自动)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091信箱,邮编:100031

  电子信箱: yjy@moe.edu.com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综合处 陈学锋 黄贵珍

  联系电话:010-66097046 66096901

  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

  电子信箱:chenxf@moe.edu.cn

  附件:

  1. 教育部-中国电信中小学校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2014年培训名额分配表.doc

  2. 教育部-中国电信中小学校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省级项目负责人信息表.doc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14年3月3日

来源:教师司收藏
(责任编辑:任巍(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