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关于组织实施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学
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1〕202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的要求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安排,经研究,我司决定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对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学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进校时间

  2011年12月16~17日,12月15日晚7时前报到。

  二、专家组名单(见附件)

  三、其他

  1.专家差旅费及认证工作经费由“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支出。

  2.请专家所在单位及时通知专家本人,如专家不能出席请于2011年12月5日前告知我司。

  3.认证相关会务工作请与西安交通大学联系。

  4.联系人及电话:

  教育部高教司   夏韶华   010-66096767

  西安交通大学   高  歌   13359230873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学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专家组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学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专家组名单

  组  长:  周学东     四川大学

  成  员:  郭传瑸     北京大学

  俞立英     复旦大学

  胡勤刚     南京大学

  余占海     兰州大学

  唐  亮     暨南大学

  安  峰     河北北方学院

  秘  书:  于海洋     四川大学

来源:高教司收藏
(责任编辑:王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