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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2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8号)相关安排,现就宣传推介2023年全国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工作(以下简称宣传推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介对象范围及名额

  (一)对象范围

  “百姓学习之星”推介对象:通过坚持终身学习奋斗成长的励志人物以及长期致力于终身教育领域无私奉献的工作者。重点面向基层员工、社区居民、乡村农民、退役军人,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国籍为中国籍,无不良行为记录。一般情况下不推介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征集范围: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的终身学习项目,其实施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中无不良记录。

  “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推介要向生产、工作一线倾斜,向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街道社区、农村、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队等基层单位倾斜。往年已获得“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人员和项目不再推介。

  (二)推介名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可推介“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3至5名(个),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可推介各1至3名(个),国家老年大学可推介各1名(个),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组织其各分支机构推介各1名(个)。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可推介“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1名(个)(需在推介登记表排序备注中注明)。

  二、征集推介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信念坚定、守正创新。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等方面做出贡献。

  3.脚踏实地坚持终身学习,在推进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全面乡村振兴等方面积极作为、无私奉献,在学习与工作、创业、创新、健康生活等方面成效显著,事迹感染力强。

  4.积极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学习,为全民终身学习发挥模范作用。热心服务百姓,带头做实事、好事,群众认可度高,在单位或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充分体现党的二十大精神,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具有引领作用。

  2.符合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创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场景,积极响应学习者数字化学习需求,能满足当地群众阅读需求,在助力学习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有引领作用。

  3.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4.活动组织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场所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队伍或志愿者队伍。

  5.定位清晰、资源丰富、目标明确、设计科学、特色鲜明、面向社会、示范性强。持续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一定学习规模。学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有关要求。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应不少于两年。参与学习人数每年不少于1000人次(线下)或3000人次(线上)。

  三、推介和展示方式

  (一)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地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拟推荐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材料(文字、视频、图片、教学资源)报送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相关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件1、附件2)。

  (2)个人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视频资料(鼓励提交,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相关材料

  (1)《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件3、附件4)。

  (2)近年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电子版,3-5张)。

  (3)视频资料(鼓励提交,技术要求同上)。

  3.“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提交材料

  相关照片(电子版,3-5张)或音像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人员的突出事迹、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技术要求同上)。

  (三)材料提交方式

  请登录“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oschool.org.cn),按项目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纸质材料盖章后邮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四)推介、展示及宣传方式

  学习活动周专家小组将结合各地推介的材料,研究提出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以及“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拟推介名单,并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审定后,以“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和“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名义印发通知公布。

  “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事迹和成果将通过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有关新闻媒体、教育部网站、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网站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宣传。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宣传推介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增强政治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要体现群众性,以人民群众为中心,让百姓当主角,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终身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真正成为党执政的坚实依靠力量、强大支持力量、深厚社会基础。要立足学习性,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学习型社会建设,教育强国建设,大力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环境和氛围。要凸显先进性,宣传推介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能引领广大人民群众践行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用奋斗开创美好未来的信念,不断增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功立业的动力。

  各地要成立宣传推介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提升宣传推介质量。严格按照推介条件和程序,做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征集推介、公示、材料提交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1.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联 系 人:齐  坤

  联系方式:(010)66096253

  2.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联 系 人:黄晓晨

  联系电话:(010)58581449,18511109307

  电子邮箱:caeabgs@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号院高等教育出版社综技楼104室

  邮政编码:100120

  3.技术咨询

  有关网上提交材料登录用户名、密码和技术的问题,请通过“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成协网站进行咨询。

  联 系 人:李荣华

  联系电话:13811473279

  电子邮箱:pengfang@enaea.edu.cn

  附件: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

     2.“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

     3.“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

     4.“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3年6月27日

来源:职成司收藏
(责任编辑:俞曼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