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司函〔201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6年11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小学新生注册建籍和省内初、高中招生处理
小学新生注册建籍和省内初、高中招生统计表见附件1。其中,已进入全国学籍系统的小学一年级新生人数与小学二年级人数之比低于90%的省份3个:河北、重庆、山东。已完成招生处理并进入全国学籍系统的初中一年级学生人数与小学毕业人数之比低于80%的省份1个:西藏。已完成招生处理并进入全国学籍系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人数与高中二年级学生人数之比低于70%的省份5个:山西、湖北、海南、西藏、山东。
2.跨省业务完成情况
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跨省转学(转入)省内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跨省转学(转出)省内核办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上海、浙江、广东、安徽、江苏。跨省转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江苏、上海、山东、天津。与上期相比,广东跨省转学(转入)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数量下降明显,河北、湖南跨省转学(转出)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数量上升数量较多。除河北、湖南外,跨省转学(转出)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数量超过500例的省份还有山东、河南、江西、广东、北京、云南、黑龙江、湖北、四川。
毕业后跨省就学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毕业后跨省就学(转入)省内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毕业后跨省就学(转出)省内核办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天津、山东、贵州、上海、广东。毕业后跨省就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山东、江苏、上海、兵团(河南并列第五)。兵团毕业后跨省就学(转出)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数量近400例,北京毕业后跨省就学调档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数量超过500例。
3.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有2个省份的某类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分别是:河南、湖北。
4.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
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见附件5。各省份10月份共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42970名,通过了教育部查重且学生信息已发回原省份的28314名,查重未通过的14656名。
二、问题学籍处理情况
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全国待处理问题学籍共计601805例,比上期通报数减少10.63%。其中含身份证号重复421686例,身份证号不存在43702例,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136417例,以上三项相对上期通报数分别减少11.30%、11.10%和8.34%。
三、被清理的毕业年级跨省转学业务确认和再办理情况
被清理的毕业年级跨省转学业务确认和再办理情况的统计,详见附件7。
需确认被清理的毕业年级跨省转学业务另行发起办理情况的31省份(不含天津,天津无被清理的毕业年级跨省转学业务)中,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兵团25个省份反馈了确认情况,北京、吉林、江西、湖北、云南、青海6个省份没有反馈确认情况,其另行发起情况为从后台统计。
被清理的毕业年级跨省转学业务确认工作已完成的省份有20个,其中山西、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河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兵团14个省份已完成全部确认和另行发起工作。未完成确认的11个省份为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西、云南、青海。
四、省级学籍系统安全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情况
1.已全部完成的省份13个:北京、河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海南、重庆、四川、宁夏、新疆。
2.正在进行测评的省份10个: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
3.已定级、备案,尚未开始测评的省份8个:山西、山东、河南、云南、陕西、西藏、甘肃、兵团。
4.已定级,尚未完成备案的省份1个:青海。
五、自建系统对接情况
各对接省份继续根据相关要求比对数据差异,分析处理系统对接问题。
六、省级数据中心和网络等系统运行环境问题
西藏出现共享存储权限设置问题,目前仍在解决中。
七、各地群众反映问题受理情况
2016年10月11日至11月10日,受理各地群众反映问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8。教育部受理问题总数为6841个,已解决6245个。其中,涉及学籍查询、毕业后跨省就学、跨省转学三种类型的问题较多,数目分别为3920、1242和1192个。
八、工作要求
1.按时完成秋季招生和新生注册建籍工作。各地要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6〕31号)的时间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建籍和省内初、高中招生处理,并于12月10日前向基础一司报送《2016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完成确认表》。西藏自治区内初中和高中新生入库较慢,山西、山东、湖北、海南省内高中新生入库进展相对缓慢,要增强紧迫感,尽快协调解决。
2.重点推进问题学籍处理。近期发现河南省某校学籍管理员为问题学籍提供虚假佐证,各地要引以为戒,认真把关,确保学生佐证材料真实,教育部将加大抽查力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核实后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各地也应加快处理身份证号错误(含身份证号不存在、姓名与身份证号不匹配)类存量问题学籍。该类问题学籍仅涉及问题学生自身,经各地佐证审核后,教育部将重新通过国家人口库比对,下发全国学籍号。各地应加强指导,明确责任,限期解决。山东、广东、云南身份证号错误的问题学籍总量均超过1.5万个,要加大督促力度,加快工作进展。
3.抓紧完成被清理的毕业年级业务确认和再办理工作。尚有未确认清理业务的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西、云南、青海等11个省份务必于12月底前完成确认。相关省份对需另行发起的,尽快发起,并持续跟踪办理进度,直至全部办完,并及时反馈确认情况,包括另行发起业务是否办理完成。
4.及时办理各类学籍业务。各省要继续抓紧督促跨省转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特别要重点督促涉及初三、高三学生的跨省转学业务,保证核办工作的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不出现业务积压,确保和谐稳定。需要教育部协调处理的,请及时沟通协商。除广东、山东需继续加大力度减少跨省转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外,河北、江西、河南、湖南、北京、云南、黑龙江、湖北、四川等省份也需加强督促工作,避免转出核办不及时对其他省份工作造成较大的影响。
5.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6年10月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工作,请各省及时完成学籍注册工作。对查重发现已在其他学校建立学籍的学生,上报名单的省份要督促学生实际在读学校通过转学方式调取已有学籍,并告知家长。
6.推进自建系统对接工作。各对接省份要根据数据差异比对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解决对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教育部协助的,请及时提出。
7.加快推进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尚未开始测评的9个省份,要抓紧准备,尽快实施,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