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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截至2016年9月10日建设应用进展情况的通报

教基一司函〔2016〕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6年9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毕业升级应急预案上报情况

  除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外,其它28个省份均已上报毕业升级应急预案。

  二、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跨省业务完成情况

  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跨省转学(转入)省内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跨省转学(转出)省内核办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西藏、兵团、贵州、重庆、湖南和安徽并列第五,跨省转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江苏、广东、新疆、辽宁和兵团并列第五。上期跨省转学(转出)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数量较多的省份中,广东、河南、四川、湖南、北京、福建均有明显下降,上海跨省转学(转出)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数量超过1000例,与上期相比上升明显。

  毕业后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毕业后跨省就学(转入)省内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西藏,毕业后跨省就学(转出)省内核办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山东、青海、西藏、兵团、天津,毕业后跨省就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山东、青海、安徽、吉林、河北。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有4个省份的个别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

  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见附件4。各省份在2016年8月份共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15098名,通过了教育部查重且学生信息已发回原省份的13340名,查重未通过的1758名。

  三、问题学籍处理情况

  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全国待处理问题学籍共计662064例,比上期通报数减少0.35%。其中含身份证号重复454573例,身份证号不存在51357例,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156134例,以上三项相对上期通报数分别减少0.22%、0.58%和0.65%。

  四、被清理的毕业年级跨省转学业务确认和另行发起情况

  从本期通报开始增加被清理的毕业年级跨省转学业务确认和另行发起情况的统计,详见附件6。

  需确认被清理的毕业年级跨省转学业务另行发起办理情况的31省份(不含天津)中,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重庆、四川、西藏、甘肃、新疆12个省份反馈了确认情况,其他省份已另行发起情况为从后台统计。

  已完成被清理的毕业年级跨省转学业务确认工作的省份包括:上海(共2例已另行发起申请)、西藏(共1例无需另行发起)。

  五、省级学籍系统安全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情况

  1.已全部完成的省份12个:北京、河北、黑龙江、上海、安徽、福建、湖北、海南、重庆、四川、宁夏、新疆。

  2.正在进行测评的省份8个: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江西、湖南、贵州。

  3.已定级、备案,尚未开始测评的省份10个:天津、山西、山东、河南、广东、云南、陕西、西藏、甘肃、兵团。

  4.已定级,尚未备案的省份1个:广西。

  5.尚未定级的省份1个:青海。

  六、自建系统对接情况

  各对接省份继续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资助系统)反馈的问题线索,分析处理系统对接问题。

  七、省级数据中心和网络等系统运行环境问题

  1. 陕西出现多次VPN远程连接提示用户过期,影响系统运维工作,仍在协调解决中。

  2.广东曾出现远程无法连接问题,影响系统运维工作,目前问题已解决。

  八、各地群众反映问题受理情况

  2016年8月11日至9月10日,受理各地群众反映问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教育部受理问题总数为1705个,已解决1637个。其中,涉及学籍查询、跨省转学、毕业后跨省就学三种类型的问题较多,数目分别为772、418和226个。

  九、工作要求

  1.加快推进秋季入学和新生注册建籍工作。各地要掌握本区域内新生注册、与学前和中职学籍接续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进展较慢的地区开展工作,按要求落实新生入学1个月内为其注册学籍的工作要求,确保2016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本地中小学新生注册。同时,做好新生学籍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提高小学新生的首次数据采集质量,减少问题学籍数量。

  2.加大系统运行技术保障力度。开学业务办理高峰期间,各省要加强系统运行环境日常巡检,特别要注意监测数据库、应用服务器的运行情况,如发现业务办理出现积压,应及时排查系统运行环境,需要教育部协助解决的请及时沟通,确保省级系统运行顺畅。

  3.抓紧完成被清理的毕业年级业务确认和另行发起工作。各省需按《关于做好全国学籍系统2016年毕业年级学生被清理业务核办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6〕51号)要求,逐一确认并视需要另行发起,跟踪办理情况,按要求限时全部办完。尚未反馈确认情况的省份,务必于10月10日前反馈。

  4.抓紧办理各类学籍业务。各省要继续抓紧督促跨省转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特别要重点督促跨省转学(转出)核办工作,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尤其在近期业务办理高峰,应减少因转出核办延迟而对其他省份造成的工作影响。需要教育部协调处理的,请及时沟通协商。上海需加大力度减少跨省转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

  5.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6年8月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工作,请各省及时完成学籍注册工作。对查重发现已在其他学校建立学籍的学生,上报名单的省份要督促学生实际在读学校通过转学方式调取已有学籍,并告知家长。

  6.加快处理问题学籍。各地要利用新学期开学的有利时机,抓紧确认和消化处理问题学籍存量,做好佐证材料审核把关,需要教育部解决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涉及正式学籍号问题学籍的处理,可参照规范学籍管理通知的相关要求。浙江、广东、山东身份证重复问题学籍总量均超过5万个,要抓紧分析存量问题学籍的不同情况,积极寻求减少问题学籍的途径和方式。

  7.推进自建系统对接工作。对于资助系统反馈的自建系统数据和国家系统不一致问题,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将对每个自建省份开展调研工作,协助排查问题,分析原因,寻求问题解决办法,请各对接省份积极配合。对于资助系统反馈的其他问题,请各对接省份在内部做好问题沟通,协商问题解决方法,需要全国学籍系统协助解决的,请及时提出。

  8.加快开展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尚未定级的青海,以及尚未备案的广西,要加快工作进度,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尚未开始测评的10个省份,要抓紧准备,安排实施。

  9.贯彻落实处理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各省份要按照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分级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学籍相关问题。各地可依据我部通过教育部微信、网站等渠道发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解读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落实逐级公布地市、县级、学校投诉受理电话和邮箱的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对本省投诉渠道和《问题及解答》进行宣传,最大限度逐级化解和减少学籍业务办理高峰期间的学籍问题。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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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霞(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