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司函〔201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6年7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毕业升级应急预案上报情况
已上报毕业升级应急预案的省份18个: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东、贵州、西藏、陕西、甘肃、新疆。
二、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跨省业务完成情况
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跨省转学(转入)省内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跨省转学(转出)省内核办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重庆、江苏、浙江、广东,跨省转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上海、安徽、江苏、山东、浙江。部分省份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较多,其中河北、广东、北京、江西、河南、上海跨省转学(转出)数量超过500例;云南、湖南、广东、河南跨省转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调档的数量多于100例。
毕业后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毕业后跨省就学(转入)省内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西藏、兵团,毕业后跨省就学(转出)省内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山东、贵州、甘肃、宁夏,毕业后跨省就学调档完成率为100%的是:黑龙江、安徽、山东、甘肃、青海、兵团。
湖北毕业后跨省就学(转出)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超过100例,与上期相比上升明显。
从本期通报开始在表1、表2中增加超过10个工作日未办理业务的数量和比例变化情况,供各地参考。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有5个省份的个别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
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见附件4。各省份在2016年6月份共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40301名,通过了教育部查重且学生信息已发回原省份的22064名,查重未通过的18237名。
三、问题学籍处理情况
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全国待处理问题学籍共计691273例,比上期通报数减少5.96%。其中含身份证号重复473664例,身份证号不存在54001例,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163608例,以上三项相对上期通报数分别减少6.72%、4.52%和4.17%。
四、省级学籍系统安全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情况
1.已全部完成的省份11个:北京、河北、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海南、重庆、四川、宁夏、新疆。
2.正在进行测评的省份8个: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贵州。
3.已定级、备案,尚未开始测评的省份9个:天津、山西、吉林、广东、云南、陕西、西藏、甘肃、兵团。
4.已定级,正在备案的省份2个:山东、河南。
5.已定级,尚未备案的省份1个:广西。
6.尚未定级的省份1个:青海。
五、自建系统对接情况
各对接省份正在根据自建系统应用情况和教育部反馈的问题线索,分析处理系统对接问题。
六、省级数据中心和网络等系统运行环境问题
1.青海省级学籍系统出现桥接服务器的共享存储异常,导致数据交换无法正常打包,目前正在排查处理。
2.西藏省级学籍系统曾因机房空调故障,出现系统无法正常启动问题,目前问题已得到解决。
3.兵团省级学籍系统曾出现应用服务器未正常运行问题,目前问题已得到解决。
七、各地群众反映问题受理情况
2016年6月11日至7月10日,受理各地群众反映问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教育部受理问题总数为1613个,其中,涉及跨省转学、学籍查询、毕业后跨省就学和问题学籍四种类型的问题较多,数目分别为778、376、174和144个。
八、工作要求
1.做好毕业升级工作。各省要按照毕业升级升学通知要求,抓紧时间于7月30日前完成毕业年级在办业务处理和学生毕业操作,尚未按要求报送应急预案的省份务必于8月5日前上报,未按时报的,将纳入相关诚信记录。毕业升级期间,各省须加强系统运行环境日常巡检,及时排查解决省级学籍系统、数据交换平台存在的运维问题,需要教育部协助解决的请及时沟通。
2.做好招生处理和学籍接续工作准备。学籍系统将于8月10日完成年级升级,升级后即可开始招生处理。招生处理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不得将学籍管理作为抢生源的工具。各地须按照今年的学籍接续工作相关安排,做好与学前、中职接续工作准备。
3.抓紧办理各类学籍业务。各省要继续抓紧督促跨省转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需要教育部协调处理的,要及时沟通协商。河北、河南、广东应分析原因,加大力度减少跨省转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湖北需加强督促减少毕业后跨省就学(转出)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
4.落实关于规范学籍管理相关工作的要求。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学籍管理通知)中关于转接学籍、新建学籍、学籍号等相关要求,规范学籍办理工作。
5.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6年6月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工作,请各省及时完成学籍注册工作。对查重发现已在其他学校建立学籍的学生,上报名单的省份要督促学生实际在读学校通过转学方式调取已有学籍,并告知家长。
6.加快处理问题学籍。各地要继续推动问题学籍处理,做好佐证材料的审核把关,需要教育部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涉及正式学籍号问题学籍的处理,可参照规范学籍管理通知的相关要求。广东、浙江身份证重复问题学籍总量均超过6万个,需特别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减少问题学籍存量。
7.推进自建系统对接工作。请各对接省份根据教育部反馈的问题线索,结合毕业升级工作相关业务办理时间要求,做好系统对接相关准备工作,并加强与教育部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8.加快开展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尚未定级的青海,以及尚未备案的广西,要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督办函(教基一司函〔2016〕41号)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尚未开始测评的9个省份,要抓紧进行。
9.贯彻落实处理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各省份要按照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分级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学籍相关问题,配合教育部做好群众反馈学籍问题的核查处理,并根据教育部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统计情况,进一步做好涉及本地的学籍管理问题投诉受理工作。
附件: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