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截至2015年2月底建设应用进展情况的通报

教基一司函〔2015〕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5年3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非对接省份应用培训开展情况

  1.各省份反馈,区县级培训已全部完成。

  2.除天津、宁夏、云南、湖北、河南外,各省份均已完成学校级培训。

  二、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跨省转学完成情况

  截至3月10日,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其中,跨省转学核办完成率(省内流程核办完成情况)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宁夏、山西、福建、上海。跨省转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山东、上海、江苏、宁夏。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截至3月10日,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有14个省份的个别项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其中宁夏有3项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

  截至3月10日,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见附件3。各省共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600920名,通过了教育部查重且学生信息已发回原省份的计353502名。

  三、问题学籍处理情况

  截至3月10日,全国共有待处理问题学籍4420165例(不包括省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问题学籍),相对上期通报(2月25日统计,4763863例)减少7.21%。其中含身份证号重复792962例,身份证号不存在758753例,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2868450例,上述三项相对上期通报分别减少3.08%、7.42%、8.24%。待处理问题学籍数相对上期通报减少比例排在前五位的是吉林(29.33%)、兵团(27.31%)、重庆(21.33%)、甘肃(19.51%)、江苏(16.17%),排在后五位的是浙江、天津、陕西、北京、安徽。待处理问题学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四、自建系统对接改造情况

  1.陕西转用全国学籍系统进展。陕西省已准备好部署全国学籍系统的软硬件环境,正在进行陕西省数据和中央数据比对工作。

  2.自建系统对接验收检查

  1)教育部已启动对接验收检查,北京是第一个。目前已完成驻场检查,正在汇总问题,准备整改。

  2)教育部从3月中旬开始,对其他对接省份自建系统进行远程检查,之后将逐省进行驻场检查。

  五、工作要求

  1.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省份要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情况月报表》,及时准确报送系统运行维护、应用培训、对接改造(对接省份)、学籍管理业务办理情况,确保教育部通报内容如实反映各地工作进展。

  2.按时办理学籍业务。春季学期伊始,跨省转学和省内业务办理数量相对较多。各省份要结合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的在办业务监控表,继续督促跨省转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跨省转学核办完成率相对较低和总量较多的省份要加强监控和督促。对于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业务,要核实责任单位并督促其处理。对于积压至今一直未办结且无需再继续办理的业务,可上报教育部进行清理。今后原则上超过半年未办理的业务将被清理,清理在每月中旬进行,4月的清理将安排在17日18时。请各省督促抓紧完成仍需办理的业务,需要教育部协调或技术协助处理的,可沟通协商。

  3.加快处理问题学籍。学校要按照问题学籍处理的办法和流程,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加快对问题学籍执行“佐证”、“修改”或“删除”操作。县级学籍主管部门要及时对学校处理后的问题学籍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省级和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系统的“中小学生问题学籍情况”功能,跟踪辖区内问题学籍处理进度,确保问题学籍得到及时处理。

  4.对接省份配合做好对接验收检查。对已检查出的问题,北京要分析原因做好整改。其他对接省份要按照《关于开展自建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接验收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14号)要求,积极配合教育部进行远程检查和驻场检查,主动提供有关系统账号。

  5.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份2015年2月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请各省份做好省内学籍注册工作,并继续按要求在每月月末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名单。

  附件:1.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xls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xls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统计表.xls

     4.待处理问题学籍情况统计表.xls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5年3月25日

扫描分享扫一扫分享本页
来源:基础一司收藏
(责任编辑:忠建丰(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