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司函〔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50号)要求,各省份报送了受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问题电话和邮箱。同时,为进一步解读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政策,使学生家长明晰电子学籍业务办理流程、关键环节以及注意事项,畅通投诉渠道,我们总结前期工作情况,编制了《学生家长关注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以下简称常见问题解答)。现将《教育部及各省份受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问题电话和邮箱》(附件1)和常见问题解答(附件2)印发给你们,并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基础教育一司页面公布。
各地要参照我司做法,开通、汇总并逐级公布地市、县级、学校投诉受理电话和邮箱,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开常见问题解答。要在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形成本地常见问题及解答并公开。要综合利用多种方式对投诉渠道和问题及解答进行宣传,确保家喻户晓。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广大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无小事。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确保投诉渠道畅通无阻,做到问题解答规范易懂,保证投诉问题按时办结,使人民群众在第一时间找到解决问题的最有效路径,并力争疏导在先、化解为小、解决得好。
附件:1.教育部及各省份受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问题电话和邮箱.xls
2.学生家长关注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docx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