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司函〔2014〕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4年12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4年秋季招生入学完成确认表上报情况
已上报的省份19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青海、宁夏、新疆、兵团。
二、非对接省份全国系统应用培训开展情况
1.各省份反馈,区县级培训已全部完成。
2.各省份反馈的学校级培训开展情况如下:
截至12月10日,已有20个省份反馈了学校级培训开展情况,参加培训的学校级学籍管理员人数和比例分别为:河北(21070人,100%)、山西(10201人,100%)、内蒙古(4510人,100%)、辽宁(5115人,100%)、吉林(3868人,100%)、福建(10200人,100%)、江西(7964人,100%)、湖南(12307人,100%)、广东(18418人,100%)、广西(21097人,100%)、海南(2465人,100%)、重庆(3426人,100%)、四川(14423人,100%)、贵州(16646人,100%)、西藏(986人,100%)、新疆(5022人,100%)、河南(26143人,99.92%)、甘肃(10452人,97.07%)、兵团(313人,96.6%)、湖北(8840人,94.26%)。
天津、黑龙江、云南、青海、宁夏未按要求反馈学校级培训开展情况。
三、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小学新生注册建籍和省内初、高中招生处理
截至12月12日,小学新生注册建籍和省内初、高中招生处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已进入全国学籍系统的小学一年级新生人数与小学二年级人数之比低于85%的省份3个:江西、黑龙江、贵州。已进入全国学籍系统完成招生处理的初中一年级学生人数与小学毕业人数之比低于85%的省份2个:贵州、北京。已进入全国学籍系统完成招生处理的高中一年级学生人数与高中二年级人数之比低于85%的省份6个:宁夏、山西、海南、湖北、贵州、陕西。
2.跨省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截至12月12日,跨省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其中,跨省转学核办完成率(省内流程核办完成情况)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西藏、广东、青海、宁夏。跨省转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浙江、天津、江苏、广东、西藏。毕业后跨省就学核办完成率(省内流程核办完成情况)排在前五位的是:天津、山东、新疆、青海、安徽。毕业后跨省就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上海、山东、新疆、吉林、辽宁。除贵州外,陕西跨省在办业务四项业务中有三项的完成率均排在最后。
3.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截至12月12日,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其中,对接省份、贵州(数据库问题)未纳入统计。天津(系统融合省份)统计数据采自其月报表。有12个省份的个别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其中,河北、山西、兵团有超过(含)3项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
四、毕业年级学生被清理业务核办情况
1.被清理业务确认和再办理情况
截至12月12日,被清理业务确认和再办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被清理业务涉及的29个省份中,已通过月报表向教育部报送核办情况的省份18个: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甘肃、新疆。未通过月报表报送核办情况的省份11个:北京、河北、黑龙江、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兵团。经核实后台数据确认,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山东、广西、西藏、甘肃、青海12个省份已发起并办理完成的业务数与确认需要重新办理的业务数相等,被清理业务确认和再办理工作全部完成。
2.报送未完成业务整改落实情况
需报送未完成业务整改落实情况的25个省份中,已报送的省份13个:河北、山西、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西、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未按要求报送的省份12个: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
五、自建系统对接改造中的问题
1.各对接省份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自建系统与全国学籍系统数据量不一致的问题。
2.经比对部分业务核办时间和写入交换库时间,北京、安徽、浙江、辽宁(高中)四省份跨省业务存在延迟写入问题。
六、《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订进展情况
除吉林、湖北、湖南3省份外,其他各省份均已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通知。
七、工作要求
1.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今后凡是有时限要求的工作处理完成情况均纳入通报。
1)各省份要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情况月报表》,及时准确报送系统运行维护、应用培训、对接改造(对接省份)、学籍管理业务办理情况。
2)尚未报送招生入学完成确认表的省份请尽快报送。
2.按时办理学籍业务。
1)仍未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建籍和省内初、高中招生处理的省份,须加快工作进度。湖北(高中招生处理)工作进展缓慢,请尽快查明原因加以解决。业务处理完成后,各省份应填写并报送招生入学完成确认表。
2)各省份要结合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的在办业务监控表,继续督促跨省转学、毕业后跨省就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陕西、河北、山西跨省转学核办完成率较低,浙江、陕西、山西毕业后跨省就学核办完成率较低,要加强监控和督促。对于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业务,要核实责任单位并督促其处理。对于积压至今一直未办结且无需再继续办理的业务,可上报教育部进行清理。2014年7月1日前发起申请的跨省转学业务仍未完成的,教育部将于2015年1月15日18时进行清理,仍需办理的请各省督促抓紧完成办理,需要教育部协调或技术协助处理的,可沟通协商。教育部后续将采取类似方法,清理积压至今一直未办结的业务。
3.对接省份做好预验收前的整改工作。对接省份要对照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自建系统与全国系统数据量存在差异的问题、跨省业务写入延迟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积极与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商讨解决方案,尽快落实整改。教育部将逐省启动系统对接预验收前的现场摸底核查,各对接省份要做好配合。
4.毕业年级学生被清理业务确认和再办理工作未完成的省份,须对被清理业务逐一进行确认,确保需要重新办理的业务均已重新发起并完成办理,并将有关办理情况及时报教育部。未按要求报送毕业年级未完成业务整改落实情况的省份,应尽快报送。
5.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份12月之前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请各省份注意做好对应的省内学籍注册工作,并继续按要求在每月月末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名单,特别要对数据格式和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6.加快完善学籍制度。尚未出台《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3个省份要加快进度,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健全学籍制度。教育部将择机对已出台的各省份制度进行合规性审查。
附件: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