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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截至2014年8月底建设应用进展情况的通报

教基一司函〔201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4年9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上报情况

  已上报的省份27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没有上报的省份5个:黑龙江、海南、四川、新疆、兵团。

  二、全国系统应用培训开展情况

  各省反馈的区县级培训开展情况如下:

  1.已由省里统一组织完成区县级培训的省份9个:内蒙古(视频培训会)、黑龙江、福建(视频培训会)、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甘肃。

  2.已由各地市组织区县级培训的省份12个: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西、山东、四川、贵州、西藏、青海、宁夏、新疆。

  3.正由各地市组织区县级培训的省份1个:河南。

  4.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的区县级已参加地市级片区培训,兵团由师级培训到学校。

  各省反馈的学校级培训开展情况如下:

  截至9月17日,已有14个省份反馈了学校级培训开展情况,参加培训的学校级学籍管理员人数和比例分别为:山西(10201人,100%)、辽宁(5115人,100%)、吉林(3868人,100%)、广西(17779人,100%)、重庆(3426人,100%)、四川(14423人,100%)、西藏(986人,100%)、江西(7962人,100%)、河南(18625人,99.88%)、新疆(5008人,99.72%)、甘肃(10452人,97.07%)、湖南(11837人,96.18%)、广东(17242人,93.61%)、湖北(义务教育阶段7912人,100%)。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海南、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兵团未按要求反馈学校级培训开展情况。

  三、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一)跨省转学

  截至9月17日,各省份跨省转学转入转出办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其中,转入学校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陕西。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陕西。转出学校核办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浙江、安徽、山西、西藏、宁夏。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

  (二)省内招生处理和小学新生注册建籍

  截至9月17日,进展情况如下:

  1.非对接省份情况:

  (1)已进入学籍系统的小学一年级新生人数与小学二年级人数相比的比例,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西藏(79.57%)、河北(55.27%)、重庆(38.10%)、山西(29.16%)、四川(22.66%)。

  (2)已在学籍系统中完成处理的初中一年级学生人数与小学毕业人数相比的比例,排在前五位的省份及比例是:黑龙江(74.65%)、西藏(70.21%)、甘肃(59.52%)、辽宁(52.96%)、河南(44.70%)。

  (3)已在学籍系统中完成处理的高中一年级学生人数与高中二年级人数相比的比例,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河北(31.98%)、福建(27.85%)、吉林(22.51%)、河南(22.12%)、重庆(20.31%)。

  2.对接省份情况:

  (1)安徽、江苏、上海有批量小学新生注册建籍对接数据进入中央系统。

  (2)安徽有批量初中招生、高中招生对接数据进入中央系统。

  四、自建系统对接改造情况

  1.北京、辽宁(高中阶段)、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陕西8个省份均已提交毕业后跨省就学对接改造方案。

  2.正在进行毕业后跨省就学对接联调的省份7个:北京、辽宁(高中阶段)、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

  五、《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订进展情况

  除吉林、湖北、湖南、重庆、云南5省份外,其他各省份均已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六、工作要求

  1.学籍系统已进入全面应用阶段,我们对月报表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从2014年9月开始,各省要按照修改后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情况月报表》(附件2)填报,准确报送系统运行、系统培训、对接情况(对接省份)、数据与系统应用情况。

  2.继续做好已清理的毕业年级学生未完成业务的确认和再办理工作。仍未完成相关确认工作的,需按照《关于做好全国学籍系统毕业年级学生被清理业务核办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62号),完成确认并上报情况说明。

  3.对接省份抓紧完成毕业后跨省就学业务联调。陕西仍未开始业务联调,务必尽快开始。正在进行业务联调的省份,应尽快完成双向联调和对接环节自动化批量处理。

  4.加快毕业后跨省就学办理工作。毕业后跨省就学完成率总体偏低,各省需分析检查此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有针对性的督促。

  5.督促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省内招生处理。按照新学年开学一月内完成学籍注册的要求,小学新生注册建籍、省内招生处理,特别是高中招生处理均需加快进度。各省要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作为当前学籍管理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对接省份小学新生注册建籍和省内招生数据对接中还存在的问题,务必尽快查明原因并加以解决。非小学一年级无学籍学生注册建籍请按照《关于普通中小学在校生注册建籍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66号)要求做好工作安排,不得未经过全国学籍查重而违规为学生建立学籍。

  6.尚未出台《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5个省份要加快进度,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健全学籍制度,强化学籍管理,细化规范要求,简化工作流程,抓好贯彻落实。

  7.继续做好跨省转学工作。及时处理新发起的跨省转学申请,并核实确认和及时处理超时限未完成的跨省转学办理工作。海南、江西、河南、山东、陕西转出学校核办完成率相对较低,要加强监控和督促。

  附件:

  1.各省份跨省转学转入转出办理进展情况统计表

  2.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情况月报表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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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基一司收藏
(责任编辑:任巍)